11.28 威海出台新规:事关辅警身份、晋升、薪酬…

   Hi威海客户端讯 11月28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介绍。


  《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职业保障、日常规范等内容。
  《办法》正确界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的身份性质和管理机制,规定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分为勤务辅警文职辅警,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勤务辅警协助人民警察从事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文职辅警协助人民警察从事非执法岗位相关工作
  《办法》规定,辅警配备实行额度管理,招聘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根据警务辅助人员额度,编制招聘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明确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等五种不得招聘人员类型。
  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结构、待遇项目要参照有关规定和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进行核定,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应当
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设置七个层级,层级是确定辅警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按照规定进行确定和晋升。并对警务辅助人员着装要求、职务回避、举报监督等予以明确。
  我市是全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工作的唯一示范点,下一步,我市将依据办法要求,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辅警体系,更好的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预防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付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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