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上市公司秉持“四個敬畏”爭當資本市場“優等生”

本報記者 朱寶琛

截至12月2日,滬深兩市共有上市公司3752家,其中,滬市1554家,深市2198家。怎樣的上市公司才能脫穎而出,真正成為令人尊敬的“優等生”?

對此,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今年5月11日在參加中國上市公司協會2019年年會暨第二屆理事會第七次會議時“喊話”上市公司:必須謹記和堅持“四個敬畏”,尤其是大股東和上市公司董監高要常懷敬畏之心。

易會滿主席此次提出的“四個敬畏”,分別是敬畏市場,尊重規律,走穩健合規的發展之路;敬畏法治,遵守規則,強化誠信契約精神;敬畏專業,突出主業,自覺遠離市場亂象;敬畏投資者,回報投資者,積極踐行股權文化。

“‘四個敬畏’是2019年以來的重要監管思路,在監管部門強化‘敬畏’意識的同時,上市公司大股東、高管等也應時刻做到‘四個敬畏’,這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進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也有助於維護我國資本市場乃至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發展。”川財證券研究所所長陳靂日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專訪時表示。

要敬畏市場規律

更要敬畏市場發展趨勢

易會滿提出,希望大股東和上市公司董監高深刻汲取教訓,將尊重市場、尊重規律貫穿始終,將穩健經營、審慎經營貫穿始終,做到發展與風控能力相匹配,有所為有所不為,避免發生大的戰略失誤和偏差,保持定力,行穩致遠。

“在‘敬畏市場’層面,現階段上市公司不僅需要敬畏市場規律,更要敬畏市場的發展趨勢。”陳靂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今年以來,改革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的主線任務,資本市場的重要戰略意義被反覆提及。近年來,雖然我國融資結構的優化趨勢已然顯現,但以銀行體系為核心的信貸融資仍佔據著主導地位。資本市場是直接融資的主要渠道,其本身具有資源配置優化、信息披露完備、融資成本相對低的優勢,能夠在有效避免銀行體系積聚風險的同時,實現實體經濟與投資者的“雙贏”。

法治頂層設計不斷完善

優化上市公司融資環境

法治建設是實現資本市場依法有效監管的制度基礎,加強法治保障是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環節。

易會滿提出,希望大股東和上市公司董監高堅持以法律法規為準繩,認真學習遵守《證券法》、《公司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到敬畏法治、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誠信合規。

在陳靂看來,上市公司既是金融領域立法的重要保護對象,也是重要約束對象。資本市場法治頂層設計的不斷完善,有助於中長期優化上市公司的融資環境,確保市場資金配置功能得以完全發揮,助推我國優勢產業及新興產業的發展。

同時,上市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重大事項處理中必須遵紀守法,自覺規避股東違規佔用、企業業績操縱、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及投資者對企業自身的認可度,助力監管淨化市場生態。

此外,上市公司應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成熟、健全的資本市場需要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互利共贏,真實、準確披露信息、不斷優化投資者回報機制是敬畏法治的另一方面。

值得關注的是,證監會今年9月份公佈的資本市場“深改12條”,其中一項就是進一步加大法治供給。加快推動《證券法》、《刑法》修改,大幅提高欺詐發行、上市公司虛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等違法行為的違法成本。目前我國資本市場已經基本上形成了由《公司法》、《證券法》、《投資基金法》等900多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構成的較為完備的證券法律體系。

避免“不務正業”

打造自身競爭優勢

易會滿提出:希望大股東和上市公司董監高堅持正確的發展理念,紮根實體、練好內功,突出主業、做精專業,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憑競爭力吃飯,促進市場正本清源。

“上市公司應敬畏自身主業,避免‘不務正業’。”陳靂對記者表示,A股市場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構成,在促進實體經濟發展中佔據重要位置。當前小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不務正業”的問題,相比於將市場融資用於大力發展主業,提高自身競爭力,小部分上市公司熱衷於概念炒作,阻礙投資真正流向優質企業,損害投資者利益,擾亂市場秩序。

“上市公司‘敬畏專業’,有助於企業打造自身競爭優勢,最終實現對上市企業質量的改善,為我國經濟發展提供動能。”陳靂說。

從上市公司端

引導投資者回歸價值投資

中國結算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0月底,我國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數量為15811.65萬,其中,自然人15774.19萬。

易會滿提出,希望大股東和上市公司董監高能夠打心底裡尊重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主動了解他們的訴求,持續優化投資者回報機制,做守底線、負責任、有擔當、受尊敬的企業。

“上市公司敬畏投資者與敬畏法治密不可分。”陳靂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日常經營活動中,上市公司應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規範信息披露,減少上市公司的“代理成本”。在企業意識形態上,上市公司內部需推行股權文化,尊重中小投資者的股東身份,維持公司運營的較高透明度。

他進一步表示,成熟、健全的資本市場需要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互利共贏,優化投資者回報機制,從上市公司端引導投資者回歸價值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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