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 扫黑除恶进行时 泽库县公开开庭审理首起涉恶案件

2019年12月3日至4日,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万某某等7人强迫交易罪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参加旁听人数达105余人。为确保庭审活动公开透明,县人民法院邀请8名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监督职责。

据了解,该案于2019年9月29日由泽库县人民检察院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是泽库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起涉恶刑事案件。案件立案后,州、县两级法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关于审理被告人万某某等七人涉嫌强迫交易案庭审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庭审预案》,抽调全州法院法警、县公安民警、医护人员等共45名,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万某某、多某某、旦某某等人以方便寻找更多货源给本地司机、避免无序竞争为由,成立了泽库县桑曲峨毛货物合作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为运输砂石料、土方等,多次以拦截、堵门阻工、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工程承包商接受其运输服务,强迫非本地运输司机以打欠条或签订合同形式缴纳“管理费”加盟其公司,接受其“服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属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期间,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经当庭宣判,对被告人万某某、多某某、旦某某、万某某、多某某、拉某某、谢某某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罚金,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扣押的七辆双桥货车,依法予以没收。(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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