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東方市委原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原市長鄧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東方市委原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原市長鄧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敏違反政治紀律,對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職務晉升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違反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變相保留違規設立的專項工作經費,多次違規插手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醫療設備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鄧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法意識,私慾膨脹,利用手中權力大肆插手工程項目,邊退邊收,意圖逃避審查調查,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鄧敏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海南省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並繼續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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