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非法持有2支枪该不该宣告缓刑?检方支持抗诉被告人被改判实刑

非法持有2支枪该不该宣告缓刑

  海南二分院:支持抗诉,被告人被改判实刑

  正义网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洪纬)近日,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抗诉,该省第二中级法院对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依法撤销一审缓刑判决,改判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交付监狱执行。

  2018年12月31日,林某酒后无故到女邻居张某家进行骚扰,张某随即报警。警察制服林某后,在其家中查获1把火药枪、1把改装的射钉枪、142粒射钉弹和1包小钢珠。经鉴定,林某持有的两把枪均认定为枪支,具有致伤力。

  此案经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于今年4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以一审判决量刑不当、确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

  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后认为,本案中,被告人林某非法持有2支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非军用枪支,显然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依法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一审判决量刑不当,确有错误,遂支持抗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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