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3 公司印發《關於全面深化改革奮力攻堅突破的意見》

日前,公司印發2020年1號文件《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關於全面深化改革奮力攻堅突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入踐行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發展要求,緊緊圍繞“三型兩網、世界一流”戰略目標,以打造“兩網融合”業務新體系為主軸,奮力推進“三大改革攻堅”(混合所有制改革、集團管理體制變革、電力市場建設),提升服務能力,強化合規經營,守正創新,擔當作為,提質增效,加快建設世界一流能源互聯網企業,更好服務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

《意見》指出,改革攻堅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底,推動“兩網融合”業務新體系落地實施,促進新業務發展的體制機制初步確立,泛在電力物聯網建設全面推進、價值有效體現;總部職責更加科學合理,分類賦權、權責對等、靈活高效、協同共享的集團管控模式基本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更大範圍、更高比例加速推進,引戰投、引資本、建機制實現突破,合作共贏呈現新局面;推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加快建設、兩級現貨市場協調運作,市場大範圍配置資源作用有效發揮,交易機構實現獨立規範運行,適應市場化和監管要求的公司運營機制逐步完善;改革紅利進一步釋放,營商環境持續改善,共謀改革、共促發展、共享成果的生態體系基本形成。

《意見》提出了六個方面的重點任務。一是創新“兩網融合”業務發展體系。推動電網發展方式與管理模式轉型升級,按照“保安全、提效率、增效益”的原則,實施精準投資,推動電網發展方式由規模擴張型向穩健經營型轉變。加快泛在電力物聯網建設,推動構建能源互聯網產業鏈,打造互利共贏能源新生態,進一步提高電力系統各環節效率,加強政企聯動,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為載體,彙集全社會力量建設泛在電力物聯網,迭代打造企業中臺和智慧物聯體系。開展綜合示範試點,充分發揮泛在電力物聯網價值作用。加快培育“兩網”融合新興產業,立足綜合能源服務、儲能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強化技術、管理和商業模式創新,培育增長新動能。發揮科技創新驅動作用,加強基礎性、前瞻性研究佈局,聚焦5G、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前沿技術,開展集中攻關,構建標準體系,推進產業化應用,深化國家雙創示範基地建設。二是積極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電網業務股權多元化改革,進一步推動特高壓直流引進戰略投資工作,積極引入民營資本參與增量配電試點項目,持續推進抽水蓄能混改。大力實施市場化業務混改,通過高質量引戰投、改體制、建機制,切實激發企業活力,提高效率效益,大力實施產業單位混改,實現優勢互補,轉換經營機制。三是推進集團管理體制變革。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制度體系,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有效發揮董事會、監事會作用。優化總部架構與權責,結合“總部機關化”問題專項整改,明確總部職能定位,加強部門有效協同,壓減總部審批事項。轉變集團管控模式,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激發基層活力,針對不同產業特點,動態優化授權事項清單,擴大經營授權試點範圍,創新國際業務發展模式,推進投資、建設、運營一體化走出去。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在競爭性業務領域,加大市場化選聘職業經理人力度。加快創建世界一流示範企業,發揮典型引領單位創新探索和先行先試作用,主動對標世界一流企業,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四是積極推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加快頂層設計研究,提出建設方案和實施路徑,促進電力資源在全國範圍內優化配置。逐步理清交叉補貼,進一步深化跨區、區域和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傳導機制,推動輸配電價與電力市場有序銜接。加快交易機構獨立規範運行,全面完成交易機構股份制改造,提升規範運作水平。推動交易機構充分發揮平臺作用,與電網業務建立高效協調運作機制。建立適應電力市場的運營管理新機制,優化電網建設、運維檢修、調度運行等業務流程,建立適應售電側放開的新型營銷服務模式。五是提升服務客戶能力和水平。降低實體經濟用能成本,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推動完善分時電價政策,建立尖峰負荷避讓補償機制,激勵用戶主動削峰填谷,降低用戶總體用能成本。創新供電服務模式,全面推行陽光業擴,健全信息公開公示機制,進一步優化辦電流程,持續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全面推廣網格化綜合服務,有力支撐配網可靠供電和客戶優質服務。加快發展綜合能源服務,聚焦綜合能效、多能供應、清潔能源、新興用能等服務領域,優化完善業務發展佈局,強化核心能力建設,為客戶創造價值。六是完善適應監管的體制機制。完善業務分類發展機制,研究建立資源有效利用、成本合理分攤、業務有效分離的機制,嚴格規範關聯交易,營造公平市場環境,依託“三型兩網”建設,實現電力生產、傳輸和使用中能源流和業務流的數字化。

《意見》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依法合規,深入督導評估,保持安全穩定。要充分認識全面深化改革的特殊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奮力推進改革攻堅,實現全面突破,在持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等方面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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