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法院判完后找不到当事人,也查不到财产,要终止执行,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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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丶中‘’一字之差,意义大不同。

依我之见:判决后败诉的当事人玩失踪丶隐匿财产,法院在执行阶段对本执行不得违法作出‘’终止执行‘’的裁定,而只能依法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待今后执行条件成熟又依法裁定‘’恢复执行‘’。

一,该民事判决既然经法院法定程序依法生效,就必须维护法律的公平丶正义和法律的权威,非因法定程序不得违法终结该案件的强制执行。

二,败诉的当事人为拒绝执行生效的民事判决的而玩失踪并隐匿、转移执行财产而导致执行不能的行为,恰恰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罪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

三,那么,被执行人玩失踪隐匿执行财产是否就是法院执行部门‘’终结执行‘’的法定事由呢?

依我之见:被执行人玩失踪隐匿执行财产的行为依法不是‘’终结执行‘’的法定事由,只是构成‘’拒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为被执行人客观上有能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而主观上拒绝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对这种犯罪行为导致的法院暂时无法完成强制执行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对于本案只能依法适用‘’执行中止‘’的裁定,也就是说本次执行因暂时找不到被执行人和财产,暂时中间停止,待以后条件成熟抓住被执行人并查封、冻结到了执行财产又裁定‘’恢复执行‘’。

而‘’终止执行‘’,则是从此完全终结了此案的执行,待今后条件成熟也不再恢复执行。显然,本案例是不能适用终结执行裁定的。


唐先明75443043


说我的真实感受吧 一个傻逼欠我18万,2年了打电话不接去他家找不到人 我无奈之下把他起诉了,法院冻结了他的银行卡 8张加起来一共209块钱,网上也成为执行人,后来我申请拘留令 法院的也把他拘留了,一次15天 出来了没有钱,我又申请法院的人继续拘留,结果那个人在法院门口等着法官往拘留所送,15天又出来了还是没钱,法官又吧他拘留15天出来了还是说没钱,第三次拘留出来拘留所 他在大门口做了一个多小时 说别折腾了,你们去办手续吧 我在这里等你,回来了咱在进去 。你们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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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进入强制执行的案子,目前的统计有百分之四十、五十的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其中又有三分之一是本题主这种情况,就是老赖玩失踪。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建议分情况处理。

第一种,被执行人是七八十岁拾荒老人,或者不治之症后期,没什么亲属,也没什么家产,只能这样了。不过这种情况,往往可以从法院执行局申请到一部分司法救助金,具体金额根据案情和申请人的情况而定。

第二种,属于典型的老赖。有劳动能力,有家有业,只是家产在亲属名下。如果经调查这些财产属于侵权事实发生后转移的,可尝试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这些转移无效。这个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第三种,经调查,在判决生效后,老赖转移了一些财产,如以明显低价出卖到亲属名下,这属于明显的拒执犯罪行为。当事人可持相关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要求执行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上述两条道走不通,又有证据证明老赖拒执,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拒执罪刑事自诉。

第四种,老赖暂时没有财产,也没有发现拒执犯罪的证据,但是有劳动能力,只能暂时先终本,但是老赖黑名单和限高令还要继续。先把老赖养着,等他有了财产再说。

例如,青岛即墨的武鑫(原籍沂水),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度残疾,李沧法院判了以后分文不赔玩起了失踪。经查,此老赖一直躲在即墨卖服装,每月收入六千多。因此受害者申请将此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并收集证据追究其拒执刑事责任。

至于题主的另一个问题,老赖玩失踪怎么办。一般来讲法院立案后会通过公安进行网上布控,社会活动较频繁的,很快会查清其藏身处从而捉获。还有一些,铁了心不露面,建议受害人通过网上悬赏的方法查找其下落。

补充:终止执行这个说法不对。应该是终止本次执行。意思是暂时停止,以后有证据可随时恢复。如果被执行人不死亡,申请人不自己要求放弃,案子一般不会终止的。也就是说,被执行人不死亡,申请人不放弃,这笔账一直挂着不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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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执行工作也一直在参与。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案子的这种情况,暂时只能是终本执行,而不是终止执行,一字之差,差的千里。可是即便是终本执行,也只是你的案件的暂时的结果,并不影响你的案件以后的办理。下面我会结合我的办案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言语来告诉你,终本跟终止的区别,以及你的案件后续如何处理。


首先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找不到当事人且查部分被执行人的财产,你的案件就会进入终本程序。注意,这是终本,不是终止。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题目中的终止是代表这个案子就算完事了,就结案了的意思,在没有追回财产的情况下,你的案子永远不会终止,也就是说肯定不会因此结案的。只有两种情况你的案子会如题所说的终止,一是你撤销了你的执行申请,二就是被执行人了义务。否则不会终止的。

那什么是终本呢,终本的意思就是因为某种原因,你的案子短时间内不能实现诉求,暂时停止执行的意思。正如你所说的那样,法院找不到被执行人且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被执行,于是案件进入的应该是终本程序,你理解成了案件终止。

那么什么样的程序之后案件会进入终本程序呢,首先案子到了执行法官手里后,执行法官会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文书,限其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任务,如果到期还没给,法院就会抓人拘留。但是结合你的案子,你说法院也找不到人,你也找不到人,那拘留肯定是不能实现了。于此同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系统的查询方式,实地走访的方式,房产局车管所调查的方式等等,如果发现有财产可以执行,第一时间会划拨冻结的,以保证不被转移财产,使得你的案件能够执行。如果使出全部方式还是查不到有财产,那么案件就会进入终本程序,也就是说暂停这次的执行活动。


但是不意味着你的案子就完了,不是跟你所说的终止了,而是暂停,等发现他了第一个会被拘留,第二个发现财产会继续你的案件的办理的。所以说如果真的是你所说的那种情况,建议你应该配合执行局做终本程序,因为每天都会有大量的案件需要执行局去办,不能因为你一个暂时不能执行的案件耽误其他人的时间,况且你的这种情况又不是执行给你已经干完了,而是暂时停止,绝不是终止 ,希望你理解。退一万步,你就是不理解,也不能阻止你的案件进入到这个程序里,因为这就是法律规定,个人是对抗不了的,如果因为这个不同意该案进入终本而怪罪执行局闹不愉快得不偿失。


以上就是我的论述,我已经很尽量避免使用法言法语了,目的就是希望我们老百姓能肯定懂,一早就明白。如果你喜欢,请点点关注点点赞。

我是解忧君,一个坚持原创的人,欢迎大家评论留言,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忧君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信息。若经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实际执行中,真正能够执行到位的案件占比其实很少,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占大多数。所以,债务人无法联系,债务人吴财产可执行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再常见不过的情形。若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执行,确实也没什么办法,作为申请人,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但是,法院只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申请人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日后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当然,实践中,部分财产线索可能法院未必会主动前去调查。所以,作为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凭借调查令去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


叶律师


这个呢,法院是有权利这么做的,当然你们不知道法院执行部门的辛苦!

第一,我一个朋友在法院执行庭,一年他一个人要承担620件执行案件。

第二,被执行人无个人财产,法院会穷尽手段查询,现在大数据时代,比较好查,不像以前,亲自各大银行一个一个跑!

第三,真正查不到,法院会把被执行人猎人黑名单,也就是失信人名单,限制其各种出行及大消费。

第四,法院会出裁定书,内容跟你说的一样!但是,但是,你可以每两年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资产再调查及执行!


王者风声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法院暂时终止执行是无可厚非的。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申请执行人只能束手无策了。


如题所述,在一起债权债务纠纷当中,债务人卷款跑路,债权人别无选择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胜诉判决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经过查询,没有发现债务人的行踪,也没有发现任何财产,所以执行工作无法继续,便做出终止执行的裁定。

从法律上来说,法院终止执行也无可厚非。因为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要有被执行人,并且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今既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也没有发现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了履行不能,所以只能暂时终结本次执行。当然,如果事后找到了债务人,或者发现了他的财产线索,债权人同样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那么,作为债权人就只能束手无策吗?也不尽然,债权人可以自行查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尤其是调查一下债务人是否存在隐瞒、转移财产等情形。如果调查出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那么可以提供给执行法院,要求法院立即恢复执行。

另外,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令,通过悬赏方式鼓动知情人士提供线索。一旦线索真实有效并且成功执行,那么可以分一部分执行款项给线索提供人。笔者前段时间代理的某起案件,正是通过执行悬赏令的方式,最终成功执行到有关款项的。


当然,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债权人便只能自认倒霉了。


冰焰


如果你说的是事实,那就太可怕,法院都拿老赖没有办法,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又能怎样?最后的结果,社会上老赖越来越多,讲诚信的人越来越少,所以法院应该拿去强硬的措施,对付老赖,给讲诚信的人,正能量的人,做好坚强的后盾。


健马373


俗话说人不死帐不烂!这句话在现行大陆法律体质下照样适用,终结本次执行这是专业措辞,不是你说的终结执行。很明显你能看出来重点在本次这个词上,对于已经执行却因客观原因终结的,法律赋予了债权人终生追偿权,不受两年申请强制执行的限制,所以,这个终结只是指这一次,而在随后的一生中,你随时发现债务人有能力还了,马上继续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

号外,法律制度这样设计并不是说不科学,反而很科学。明明这次执行不到却一直放着?不利于法院工作的推进还浪费司法资源,同样的也没有对债权人造成任何伤害和损失。所以你提的这个问题,是因为你没有搞懂,也没有想通!片面的理解和不吃亏心态作祟的结果!


西宁市屈律师


被告不入刑,胜诉等于零。执行庭不去抓人,不拘留判刑,被告不会还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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