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把案卷移送检察院,是不是意味着一定要开庭?

尤里乌斯2018


这个不一定。

你了解一下二审程序,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因为一审判决之后,被告人提起上诉,一审法院会将一审案卷、证据及被告人的上诉书一并移送上级法院,而只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也就是说,与二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并不掌握一审法院审理案件的案卷及证据情况,二审法院将案卷移送检察院,是为了让检察院了解案情。

因为二审开庭的话,他们要支持公诉,不开庭,他们也要提出自己的意见。


二审是否开庭跟把案卷移送检察院没有关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实践中,第1项的情况也有不开庭的。

不开庭的,就是书面审理了。


郭广吉律师


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把案件卷宗移交检察院,是不是意味着一定开庭?

这个问题提出的有点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二审法院是不需要将案件卷宗移交检察的。

被告人不服一审的判决,在上诉期内可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根据案情应该开庭的就必须开庭审理,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该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同样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审的案件,也是根据案情,开庭审理,假如不开庭同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的意见。二审法院审查的案件,根据情况作出开庭或不开庭,所以,不一定非要开庭。(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仁者无敌wnfw


可能不开庭,也可能要开庭审判。

为什么会有这两种可能呢?

A,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如果人民法院退回检察院的刑事案件,经检察院再次退回公安机关或自行补查,仍然认为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丶合理怀疑未排除,再次移送人民法院审判后极有可能被宣告无罪,人民检察院经上述补查后决定不起诉的,根据“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自然不会再次开庭。

B,同理,如果该刑事案件经退回检察院补查后,检察院认为经补充侦查事实己经查清楚丶证据已经充分丶合理怀疑已经排除,而且符合起诉条件,一旦经检察院起诉后再次移送人民法院,那么,人民法院就必须开庭审理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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