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月21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的方式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召开。会议由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股份公司董事长毛剑宏主持,股份公司董事宫黎明、蒋一鹏、陈国潘、金星,外部董事郑少平、陈志昂,独立董事许永斌、杨梧、张四纲、吕靖出席会议,股份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等14项议案。

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加强区域沿线布局,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加强与沿海沿江港口合作,实现协同发展,助力股份公司战略推进,巩固股份公司在港口界的领先地位,股份公司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对象为上港集团和宁波舟山港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份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634,569,561股(即发行前总股本的20%),其中上港集团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份数的5%,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但若股份公司股价上涨导致按认购上限金额的认购比例不足前述5%的,则按认购上限金额认购所对应实际比例的股份。宁波舟山港集团承诺认购股份数量为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减去上港集团所认购股份数量之剩余全部股份数量,且认购股份数量最多不超过1,844,198,693股(含1,844,198,693股)。此次非公发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1,491万元,主要用于梅山港区6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等。

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上,毛剑宏充分肯定了前阶段工作取得的成果,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统筹推进、上下齐心、挂图作战、务期必成等工作要求。他特别强调,各相关部门包括中介机构要紧密协作、加强沟通,全力以赴、共同推进,圆满完成本次非公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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