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证券公司的人员可以自己炒股吗?可以使用亲朋好友的民义炒股吗?

财道


先明确回答,证券公司的人员是不能自己炒股,也不能在公众场合推荐股票的。至于借用亲朋好友的名义,也大多是偷偷摸摸的,不出事没啥,万一呢?那就和你的工作say goodbye了!

现在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在证券公司工作的人员,只要是后台员工,我估计都不敢冒这个禁忌去用自己亲朋好友的账户去投资股票。当然,一般的前台员工比如经纪人、客户经理这些岗位员工管的不是很严格的。假如是一个证券从业人员年薪百万,我想他的证券操作一定会非常隐秘!

我身边有蛮多证券公司的朋友,说句实话,这些人赚钱的几率真不大。或许是我的圈子还太小,没见到怎么赚钱的人。我记得2015年之前,证券从业人员不许投资股票这一条列还是比较宽松的,只要不是自己证券账户名义都还能过得去。

投资证券这个行业吧,我一直认为是靠天吃饭的行业。行情好赚得轻松,行情不好想赚太难只能一起过冬。你既然选择天天月月年年在股市混,那想要赚钱的几率就不会太大,除非你用心钻研有某种特殊方法。

现在违法成本都相对较高了,更何况投资股票又不是只赚不亏的行当,自然都会选择拿着金融业的高工资而注销自己的证券账户的。当然我指的这些只是普遍现象,也是有特列存在的,要不怎么会有老鼠仓存在呢?收益远远超过风险的事情,一般人都会选择去做的,更何况在股票这个流动性很大的市场!

按照 国家《证券法》。在第43条规定当中。明显规定了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等其他人员。都是禁止参与股票交易。在任职期间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其他。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其他人赠送的股票。


股市正途


在证券公司上班的人不允许炒股的应该是操盘手之类的吧,我记得去开户得时候,大厅的经理,客服人员都在炒股呀,这怎么说,说证券公司上班的人不允许炒股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工作是服务于股民,为股民解决一下不知道的问题。除非是专业操盘交易员之类的。我就是我知道这一些,只有操盘手我还真有一点朦胧。



一个人的旅行1054


证券公司的人员是不允许炒股的。上至老总下至前台人员都严禁炒股。

这是由于我国的《证券法》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炒股。

但是证券公司的人就真的都不炒股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据我所知大部分的证券从业人员都炒股。只是以别人名义炒股罢了。

证券法并不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的家属炒股。因此国内证券从业人员普遍都是用家属的股票帐户炒股。最常见的是用老婆或父母开立的股票帐户炒股。

所以有时会看到某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持有数百万股股票,是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之一,其实他儿子是某证券咨询公司的老总。

所以有时也会看到一个客户经理名下的几十个客户会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的股票。。。。。

如果证券从业以前就炒股的,入职时必须卖出股票并保证以后不再买入股票或干脆销户。

一旦以后被查出违规炒股,将受到严重处分甚至开除。

证券从业人员为它人炒股的,一经查实,轻则处分重则判刑。还是很严格的。

一次,公司经销总监和多个客户经理被查出其手机登录了客户的帐户。上面责成解释原因。

总监完美的解释了原因:用手机给客户下载手机炒股APP做示范,一不小心留下了自己手机号。。。


孟可的思想空间


证券公司的人员能不能炒股还是要区别对待。下面分别说明一下:

一、可以炒股的人员:其实,只要和证券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都可以叫做证券公司人员。那么,这里面包括保安、保洁阿姨等都是可以炒股的。还有一个就是证券公司自营盘或者自己发的的理财私募产品的操盘手都是可以炒股的。自营盘即券商自营盘,就是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进行证券买卖,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业务活动。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交易场所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场外(柜台)自营买卖,另一类是场内(证券交易所)自营买卖。场外自营买卖是指证券公司通过柜台交易方式,由客户和证券公司一对一直接洽谈成交的证券交易。场内自营买卖是指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自营买卖证券。

二、不可以炒股的人员:通常都是和经纪业务有关的。 由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职业的特殊性,其买卖证券时可能与自己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也可能提前接触到一些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的交易机会,我国法律明文禁止部分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等规定的证券。如,我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三、还要说明一点,如果是使用亲朋好友的名义炒股,其实监管部门是有办法查到的。诸如网络定位、手机卡物理地址绑定等等。只是,很多时候一般的人员没有彻底查而已,所以目前还有很多报以侥幸心理的在私下炒股。例如2018年东证监局也公布了对中信证券员工姚逸宇的处罚决定书,姚逸宇在2014年3月4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操作“童某颖”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账户盈利18.51元。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姚逸宇违法所得18.51元,并处以18.51元罚款,上述罚没款金额合计37.02元。


内涵财经


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不能炒股的,这是明文规定的,更不可以有自己的炒股账号。

证券公司的员工大概可以分为几类吧,一是证券公司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主要是和股民直接接触,协助客户做好股票账户开立和客户维护工作。

二是券商研究岗位,这类岗位主要是研究各个上市公司,发布研究报告,会全方位地分析公司的投资价值。但是这要小心甄别,因为很多时候研究报告会报喜不报忧。想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还是建议多阅读公司公告和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比如公司年报会把公司的经营情况客观地反应出来,问题也会表达的较为客观。另外就是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函件,也是客观反应公司正式经营情况的材料。

三是券商的另外一个板块,就是公司IPO上市的承做,这个一般都是由证券公司的投行部来负责,需要具备很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要非常熟悉证监会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更要熟练掌握财务和法律等相关知识。可以说,投行队伍都是精英。从公司上市前几年就要进行辅导,一般都会持续个几年。所以他们也是掌握公司核心信息的人员,也是不能炒股的。

总的来说,不管是券商的那些部门,都是不可以炒股的。炒股还是需要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来进行。因为上市公司的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发掘其真正的投资价值。


投资小咖007



首先,从法律层面肯定的回答您:自己不能炒股,也不可以用任何人(包括亲属或者朋友及其他第三人)的名义进行证券买卖;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证券行业的监管制度和处罚机制:

1、作为证券行业,无论是证券公司还是私募基金机构,只要是涉及到证券交易或者债券交易,或者是期货交易的,从业人员是严厉禁止从事证券买卖这个动作的;

2、立法层面上,国家相关部门包括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等已就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特殊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制度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

3、交易所方面,交易所在从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内控控制指引方面后台的强大监控实力也是保障实施的关键;

4、实际监督管理执行方面,证监会等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和行业自律协会会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从业机构进行稽查和抽查,对抽查对象开展从上至下的一系列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信息的复合筛查,管理人员及亲属的个人信息,证券账户,交易记录的喝茶,手机信息,社交软件信息等等的排查;

5、处罚机制方面,对于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的,在监管部门进行了行政处罚之后,直接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罚;情节一般的,由上级行政监管部门作出禁止市场进入的处罚及相应不同金额和等级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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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海小兵


证券公司的员工是不可以自己炒股的,而且也不能借他人名义持有与买卖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文简称《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证券公司的员工无论是以自己名义还是以亲朋好友的名义开户炒股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是兼顾了证券公司、证券从业人员和客户的共同利益。从证券公司的角度来说,禁止员工炒股是为了防止员工开展代客理财(即操作客户的账户),如果员工操作客户的账户并导致亏损,会给证券公司本身带去声誉上的影响。

从维护客户利益的角度来说,禁止员工炒股可以预防从业人员消极怠工。如果从业人员都可以炒股,那他们就会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自己的股票。遇到风险的时候也会第一时间处置自己的股票,极大的影响了客户的利益;从证券从业人员自身的角度来看,禁止其炒股也是为了从业人员能够踏实工作,在工作上取得长远的进步和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证券从业人员都会告诉身边投资股票的亲朋好友一些所谓的消息,由于没有实质上的操控账户的行为,只是闲聊时的话题,也没有办法定义为借他人名义炒股。

但无论是提供投资建议的从业人员还是接受建议的投资者,都要记住,第一,不要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透露内幕消息和签署了保密协议的信息;第二,不要寄希望于他人提供的“消息”,投资理财最重要的还是要有自己的投资理念,懂得止损平仓和获利了结。

探讨投资操作是好的,但万万不可以踩法律的红线。


50计划


首先,先不谈实际情况,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本人不得炒股,同时也不得借他人名义炒股!

假如被查出,处罚也非常严格,除了盈利全部没收,还要处以相应罚款!

因此,近年对从业人员管理越发严格。

以证券从业人员入职为例,列举需检查的项目:

1、证券账户:求职者入职证券公司营业部或总部,首先要检查名下是否有证券账户,一般入职前全部要销户,但资金账户(买理财的)基金账户可以不销户。

2、家人信息:同时需登记直系亲属身份信息,一般只要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即可。有些严格的还需要填写配偶双方的父母,配偶所有的兄弟姐妹及配偶!

有次看到一个客户经理入职,配偶兄弟姐妹共5人且都已婚,想少填几个,结果被退了下来。最后表填的密密麻麻,打电话要身份信息弄了一个下午,搞的人家家人以为进了什么高大上的公司,管理这么严格!

3、手机信息:入职时还要提交工作用的手机号码,MAC地址。一经填写,该手机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得登陆任何证券软件。连帮客户登陆也不行!

因此,有时客户说借手机登陆一下,客户经理会非常惊慌,说上午登,下午就写检查甚至开除绝非夸张。一般管理较好的营业部,一登录总部就会提示,并反馈营业部处理,最轻的也是写检查,同时合规考核不合格。对于从业人员来说合规不及格基本就凉凉了!


但实际情况还是有很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私下利用其他手机炒股。其实也难免,真要碰到个完全没做过股票的客户经理或投资顾问,业务能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16年前通报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的案例不是很多,证券公司内控对此项管理也不是很严。但近两年对该项检查却越发严格,仅18年就有28位从业人员被处罚!不算被公司内控发现并处理的!

因此,上述情况虽然普遍存在,但也风险很大!


不怕小猫


首先说明一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从业人员都是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或者化名、借用他人名义进行交易的,这里面甚至包括证券从业人员的一些近亲家属和朋友。

我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期货方面: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执业规则,第十四、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的期货从业人员、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期货从业人员、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的期货从业人员均不得代替客户进行操作,不允许从从业人员进行事期货交易,同时禁止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者承受最低收益。

基金方面:根据《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员工不得买卖股票。

以上从业人员如果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则一旦出现亏损,只能由机构承担,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越大,机构的风险越大。一旦机构倒闭,风险爆发,客户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机构风险可能波及演化为社会风险。因此,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在投资行业是被严格禁止的。

与此同时,如果大家发现有从业人员进行投资交易,也可以向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进行匿名或者实名举报。

那么从业人员是否有私自炒股、做期货等现象呢?这个肯定是有的,仅仅查出来的就不在少数,更不用说很多没有查出来的。如果证监会真要查的话,可能这些从业人员十有八九都有借用他人名义或者化名进行操作的现象。因此我们很多投资者就不要去问从业人员自己做不做了,你问也是白问,公开场合或者没有达到一定熟悉的前提之下,别人是不可能告诉你他是否操作的。万一告诉你在操作,你去举报了怎么办?

但我这里只是说明一下,实际上从业人员不见得就一定做的好,只不过在信息来源上要比我们普通投资者更快捷、方便。他们在搜集信息上,也往往容易借助公司的力量进行预判,这个确实要比散户交易者占优势,但我们也得明白机构也是会搞错的,他们也会亏钱,从业人员也不见得交易水平就很高了。


周培源


不可以

我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咱们不讨论规定的合理性,只谈制定规则的逻辑:证监会认为,作为各类专业从事证券交易及经营业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其必然会在工作过程中获得超越常人的业务优势以及各类信息优势,如果允许其利用此类优势进行证券买卖操作,则必然会大大损害普通投资人的合法利益,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从业人员也不见得就好到哪里,要知道小道消息这种东西,十次有一次假的,利润也就没了。当然,还有一个最朴素的道理,从业人员上班的时候办私事,本身就是违规!

但是

从业人员不炒股,你能信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作为普遍的投资素养,专业人员还是比较普通散户,是有优势的,其中不凡学习股市技术的人员,利用自己的时间和技术,在股海之中博弈。一个自己都搞不明白大势的从业人员,你能信服他吗?因此就会使用亲友的账户来交易。但是这里面也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投资

在投资市场,大多数人认为对的事情很可能是错的,因此,只有勤奋+技术才能让股民真正走上稳健的获利之路,靠自己的脑子,而不是别人的消息!

假如被查出,处罚也非常严格,除了盈利全部没收,还要处以相应罚款!

因此,近年对从业人员管理越发严格。

以证券从业人员入职为例,列举需检查的项目:

1、证券账户:求职者入职证券公司营业部或总部,首先要检查名下是否有证券账户,一般入职前全部要销户,但资金账户(买理财的)基金账户可以不销户。

2、家人信息:同时需登记直系亲属身份信息,一般只要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即可。有些严格的还需要填写配偶双方的父母,配偶所有的兄弟姐妹及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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