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市民政局:疫情應對響應終止之前,不發動組織志願者進入湖北省

市民政局:

依法有序參與疫情防控

在疫情應對響應終止之前,慈善組織、志願服務組織不派工作人員、不發動組織志願者進入湖北省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為更廣泛地動員社會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市民政局1月28日下發《通知》動員全市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慈善組織、志願服務組織在疫情應對響應終止之前,不派工作人員、不發動組織志願者進入湖北省。

《通知》倡導青島市慈善組織發揮自身優勢、動員社會力量、匯聚人民群眾愛心,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優良傳統,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對疫情防控提供支持,協助黨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勢頭並做好後續相關工作。《通知》要求,開展相關慈善和志願服務活動的慈善組織、志願服務組織應當服從各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通知》指出,慈善組織應當根據疫情需求確定募捐方案,首先幫助籌集用於疫情防控的物資,包括:醫用防護服、N95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正壓隔離衣、防護面罩、護目鏡、消毒液等。現階段慈善組織暫不為疫情嚴重地區募集和轉送與疫情防控無關的物資,下一步根據疫情需求再適時調整募捐方案。

《通知》強調,開展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應當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的規定,將募捐方案報送登記的民政部門備案。慈善組織要依法依規開展募捐,定期公佈捐贈收入和支出明細,確保信息長期可查詢,並接受捐贈人和社會的監督。

此外,《通知》指出,各級民政部門要引導慈善組織、志願服務組織在黨委和政府的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下,依法有序參與疫情防控;要做好捐贈款物數據的統計和彙總工作,並及時回應社會對捐贈工作的關切;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指導有關組織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贈款物,保障社會愛心切實用於疫情防控工作。

(記者 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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