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说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请问:我继承我父母的房屋不算合法吗?

鄂州落鸟城花世界


【农村宅基地属集体土地范畴,相关农户依法取得使用权,而且在按合规审批程序建造好房屋后,宅基地可以“永久使用”!】



非农业户口的人说明不属于农村某集体成员,也就不能获得属于集体成员的福利之一——免费宅基地!而要能够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实现途径确实只有继承这一办法了!

实际上,按照农村宅基地相关政策和法规,非集体成员是不能够获得免费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而之所以说通过继承农村父母房产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这是基于房屋属于私人财产范畴,合法继承人可以按财产概念取得房屋的继承权。



农村宅基地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1.依法取得;2.永久使用;3.随房屋产权转移;4.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即使是非农业户口一旦按继承法合法继承了农村父母的房产,那么,依据农村宅基地“随房屋产权转移”和“永久使用”的原则,就能够实际上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且也有着“永久使用”的效果。只是这个房屋的宅基地不能够在集体及国土管理职能部门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不能纳入继承人名下!



在法律保护这个继承事实的基础上,随着房屋永久使用宅基地,农村集体是不能够要求继承者拆除房屋的,从而从名义上拥有了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

由上可见,题者即使是非农业户口,也能合法继承农村父母的合法合规的农村房产,还能因此在实际上使用到该处宅基地!


原生态乡村


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请问:我继承我父母的房屋不算合法吗?


非农业户口继承父母房子是合法的,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这和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矛盾。

房子作为农户个人的私人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继承人,拥有继承资格,就可以依法继承,是不分户口限制的。而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提供给本村村民用于建设房屋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村民只是依法使用,不存在继承了房屋也就继承了宅基地,也不存在非农户继承了农村房屋就意味着拥有了农村宅基地。




大家都知道,农村宅基地只批准本村村民使用,在细化的话,就是只有同一村民小组的村民,才会批准本村民小组的宅基地。因为农村宅基地资源有限,并不是随时随地就能够批的,批一个宅基地,村里就会少一块地。不允许外村人、非农户拥有本村的宅基地,也是对本村村民权利的一个保护。



上面给大家说了,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所以农村宅基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只有继续使用的问题。在农村,只要拥有本村村民的一个,在原有的宅基地使用人去世以后,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续使用农村宅基地,一代又一代,只需要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就可以。


而非农户或户口迁出本村的农户,房屋是通过你合法继承或是自己作为本村村民时建的,是你的私人合法财产,这一点谁也没有权利剥夺,而你又不属于本村村民了,是没有资格使用本村宅基地的,但是,房屋是合法的,又不能挪走。因此,按照规定,你可以继续使用农村宅基地,但是,这个宅基地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那就是在房屋倒塌之前你可以继续使用农村的宅基地,不能再宅基地上面新建、扩建房屋,一旦房屋倒塌或者属于危房了,村集体就有权利收回你的宅基地。


甘肃清水大小事


我国《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其所有权归本村村集体所有,村民使用或申请宅基地后只是拥有使用权,并且宅基地是农业户口人员专享福利,所以说非农户口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这句话是没有问题的。

非农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是合法的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越来越多农民的子女因上大学、打工、子女教育等原因户口迁往城镇,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有关非农户口子女继承农业户口父母农村房屋的问题随之而来,那么非农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吗?

答案很明确:可以!虽然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非农户口人员也不能享受宅基地福利,但根据我国《物权法》,农村的房屋属于私人财产,是可以合法继承的,与继承人是否是农业户口人员并无关系,在父母没有遗嘱的前提下依据继承顺序继承。

农村父母的房屋可以继承,翻新重建是不允许的!

非农户口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后,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的使用权暂时是可以占有的,期限是房屋自然倒塌之前,房屋倒塌之前只能小规模加固维护,是不能翻新重建的,这就是非农户口继承农村房屋的限制条件。

综上,农民子女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农业户口人员福利待遇肯定会受影响,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就是其中之一,但任何人不能剥夺合法继承作为私人财产农村房屋的权利,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宅基地确权和不动产登记应该尽快办理。另外,为了避免房屋倒塌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题主可以定期加固房屋;如果不经常居住可考虑出租或者让亲戚朋友代为管理,可尽量延长房屋拥有时间!

谦哥唠三农,天天有不同!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谦哥唠三农


我相信这个问题在今天应该越来越受关注,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进城镇工作生活的人越来越多,孩子显然要接受城市教育,户口迁进城里也变成了不得不解决的问题,由于户口迁徙是不可逆的,那么,问题来了,把户口迁进城里,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土地怎么办?

有人说,土地是国家的,不能存在市场交易,国家应该无偿收回集体所有,现实情况是,城市扩容,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工厂矿业的发展,拆迁补偿成了一部分农民发家致富的捷径,而没有拆迁到的人家土地,宅基地被无偿收回,一套制度内就出现了两种利益模式,正如前面所说,是不是合理性存疑?

随着时间推移,城镇化越普及,有这方面诉求的人就越多,老家的房屋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土地和宅基地面临收回的问题,有人可能会说,能值几个钱,收走无所谓,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是父辈创立下的家业,白白收去显然无法接受,毕竟,有人靠拆迁获取很多利益,凡事相对公平比较好,这就意味着国家相关法律需要完善,才能与时俱进。

我认为,无论土地还是宅基地,根据类型不同,分别入市自由交易比较合理,土地即领土,永远属于国家的,而人民是构成国家的一份子,顾大家也要照顾小家,合理正当利益诉求得到合理满足,既能增加人民收入,又满足不同市场需要,只要国家法律法规完善性和执行性坚强,国泰民安,再创历史新高,实现中国梦指日可待!

下图是路过苏北农村拍的照片,一个村庄几乎没有人居住,房子大量闲置,年久失修,非常痛心,如果有合适合理的法规政策,早一点回归农田,或做其他农业用途,真乃国家之幸,人民之福。




大侠游天下


农村宅基地具有特殊性,具有福利性质和一定的社会保障功效,只有农民才可以享有,农民无需交纳任何费用,便可以无偿取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的所有,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单独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房屋的产权,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处宅基地,该处宅基地也可以确权登记发证,但非农业户口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农业户口继承房产而占用宅基地的,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得翻建,待宅基地上的房屋坍塌或者自然灭失后,村委会有权收回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再进行重新分配。



非农业户口因继承房产而占用宅基地的,宅基地的使用权跟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相关的,房屋坍塌,就有可能被村委会收回使用权;如果不打算回农村居住,也可以把宅基地转让给本村有需要的村民,这样既帮助了村民,又可以获得一部分收益。

欢迎大家留言,一起探讨!


毛驴讲三农


继承父母的房屋是合法的,但继承房屋不代表继承宅基地,也就是说,非农业户口人员继承了父母的房屋仍然没有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的权利。

现在已经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但现在的农村户口我们仍习惯叫农业户口,现在的城镇户口我们仍习惯叫非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继承父母的房屋是合法的。

《继承法》规定,房屋属于私人财产,私人的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与户口没关系,只要是父母的合法财产,城市户口子女和农村户口子女均有权利共同继承。继承的房屋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可以居住使用,也可以自行拆走。



非农业户口继承父母的房屋仍然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属于用益物权,是用来保障农民基本住房建设的土地,农民凭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无偿获得一户一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本身不是遗产,不能当成遗产继承。所以,农业户口(本村人)和非农业户口(非本村人)继承了同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都是不一样的。

农业户口有宅基地的人继承了父母的农村房屋,跟非农业户口的人继承了父母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样的,继承的房屋可以居住使用,可以依法转让出租,也可以自愿拆出房屋,就是不能推倒重建。

没有宅基地的农业户口继承了父母房屋,不但可以居住使用,转让出租,而且还可以依法申请推倒重建。

总之,非农业户口的子女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是合法的,但继承的只是房屋,不是宅基地,房屋存在的条件下,宅基地随房走,不影响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和屋转让权。房屋不在了宅基地使用权回归村集体,非农业户口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是没有资格的。

点击右上角红色按钮,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阿洪168


第一,继承父母在农村合法的房产,不论户口是否迁出、是否为农业户口,都是合法的。

第二,父母在农村未确权的房屋,或房屋现状与产权登记存在较大差别的农房,非农户口人员不能继承过户。

这是在农村具体从事村国土工作的笔者,根据目前的政策和工作的实际,给出的答案。下面,就简要结合工作中的案例说说相关情况。

一、关于农房继承合法性的问题

(一)可以按法定程序继承的房屋。

  1. 已正式确权的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产权清晰,无房权的房屋不能继承。比如,在农房的继承中,张三的房屋是楼房有产权,厨房无产权。在继承时,就不能对无产权的厨房进行继承,当然也就不能对厨房进行过户登记。

  2. 房屋现状与确权的情况基本一致。房屋的四至界畔、面积、层数没有较大变化,才能进行合法继承。比如,房屋登记在甲地而实际在乙地,登记100平方而实际200平方以上,登记1层而实际2层,这些情况都是严重与证载情况不符,不能直接进行继承过户。能整改的、能以原当事人办理改扩建手续重新确权后,才能合法继承。

  3. 房屋已成为遗产。这个不需多说,实在不清楚的可查阅《继承法》。

(二)法定继承人需按规定进行房产继承过户。

  1. 就提问中的情况而言,父母未在有效的遗嘱中指定某人继承人,其子女都是法定的继承人,都有继承父母房产的权利。

  2. 《继承法》未对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进行限制,非农户口人员享有同行的继承权。笔者在农房拆迁涉及的继承案例中,继承人不少都是城镇户口人员,他们继承了农房后,同样能进行房屋的产权登记,拆迁后也能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3. 在继承房产也需按程序继承,才能完成房产的过户工作。这里最主要的就是继承公证的问题。

二,非农户口人员继承的农房,在改扩建和拆迁中需受到一定限制的问题。

虽然非农户口人员是合法继承的农房,但由于受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以及拆迁相关补偿政策的限制,会与其他农业户口人员的农房有以下区别:

(一)改扩建受到限制,不能进行改扩建。目前,个别地方已默许进行翻建。

(二)房屋拆迁补偿中的住房安置有一定影响。比如,因为非农户口,不能选择还建农房安置;又如,不少地方对限价商品房或货币安置,非农户口人员将在农业户口人员的安置标准上打折,笔者这里是五折。

欲感受“三农微耕机”犁开土地的更多乡土气息,敬请关注@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衷心感谢阅读和点赞。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说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这个问题就得看当地的情况以及宅基地烦的具体问题。

那么今天我们来说一说,继承父母的房屋算不算合法?以及非农业户口,能不能够拥有宅基地?


非农业户口就得看,户口落在哪里。

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这个不能够绝对的说不能够拥有宅基地。

因为对于宅基地好,农村的土地经营承包权。对于农村里面这两者而言并不是不能够拥有,因为对于新的政策而言,可能大家认真的去阅读一下就能够了解到这个宅基地以及经营承包的土地,并不是说你随便的放弃就可以放弃,或者说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是需要放弃这些宅基地的。

因为在地级市以上落户的可能需要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和经营承包的土地没有了,下一次分配的成立。

所以户口在地级市以下的这些城市里面落户或者城镇里面落户,对于户口的宅基地以及农村里面的经营土地承包权还是可以拥有的。


宅基地不能被继承。

宅基地对于农村里面来说,不是被继承的。而是户口在农村里面,就可以使用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作为申请盖房子使用。

所以基于这个问题,我们没有牵涉到继承法里面,继承宅基地的一说,所以这个问题来看,你不是农村户口那么这个时候,对于农村里面的土地,对于宅基地,你自然而然就申请不到。

所以这样看来,对于农村里面,宅基地你没办法,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继承。


房子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下来。

对于农村里面的房子而言,其实可以算作为遗产的方式继承下来。继承下来的房子,你对其拥有完整的使用权。

那这种情况之下,只要房子不倒塌的时候,你的使用权就可以继续的使用,行使你个人对财产分配处置的权利。

这个情况看来,只要保住房子不倒塌,那么自然而然对于宅基地这个问题也没有另外的问题产生异常的情况。

总的一句话总结以上的问题就是保住房子不倒塌,不成危房的状况,我们就可以继续使用房子,继续拥有这个宅基地的问题。


农人莫小道


合法!根据继承法来说没有因户口问题而取消你的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如果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继承后的房子倒塌后不能翻建,不能重修,就算碰到征收,也得不到土地补偿,留着房子没有太多意义。当然如果你想时不时回农村住住,那你必须经常对房子进行修缮,保证房子能使用,你也可以一直拥有着房子!,如果想住建议转让给同村其他村民。


小鱼虾5


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农村宅基地的一些相关问题,只有明确农村宅基地与房屋的相互依附关系及各自的权属问题,才能更好地行使我们的合法权益。

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而使用权则属于在依法取得宅基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手中。而依附于宅基地的房屋属于村民的私人财产,其所有权与使用权均为村民所有。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而农村父母的房屋不管其子女是否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可以合法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下这个问题。

我一个朋友老家的房屋就属于这种情况,在80年代的时候,我的朋友考入了师范大学,将户口从农村老家迁出来,转为了非农业户口。后来参加工作,户口就迁到了城里。他的父母在农村老家盖了两处房屋,其中一处给了朋友在农村的哥哥,另一处父母居住。父母百年之后,我的朋友依据当时他父母的遗嘱,继承了其父母原来居住的那套房屋的所有权。

由于农村房屋的特殊性,这房屋是依附于宅基地之上的。虽然说我这位朋友如今是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但其合法继承了父母农村的房屋后,在该房屋续存期限之内,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归我的朋友继续使用的。也就是说,我朋友继承了父母农村的房屋以后,同样是继承了房屋续存期内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这里,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该房屋下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非农业户口子女在继承了父母农村房屋之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在房屋续存期间,而继承的房屋是不允许翻建的,只能日常维护修缮。当房屋自然倒塌或是无法住人的时候,那么继承人对于该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到期了。也就是说,如果想要使自己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时间长一些,那就得注意对农村房屋的维护。

综上所述,农村父母的房屋是属于私人财产,不管你的户口性质以及继承人是否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可以继承农村父母房屋的产权。但对于农村宅基地,继承的只是房屋续存期间的使用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