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遵义一女子常遭丈夫家暴。离婚不成反被逼跳楼,女性到底该怎么捍卫自己的权益?

用户68576565


对于题中情况,在向社会各机构寻求帮助无果又离婚不成的情况下,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支持远走他乡,隐名埋姓。


但是,有好多男人不仅对妻子家暴,还威胁其家人安全。因为只是口头恐吓,没有构成实质性的后果,居委,妇联甚至是警察,往往都是口头批评教育,而女人及其家人还一直处于危险之中,生命财产随时受到威胁。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如果妇女有离婚意愿,应该特事特办,迅速解除他们的婚姻,是对妇女最有力的保护。

实话说,在底层的女性,大多是弱者。有一部分人,在婚姻中长期遭受家暴,因为受到威胁,不敢声张,忍气吞声。最后忍无可忍,走上杀夫的道路,不禁让人唏嘘。让弱者拿起屠刀来自卫,是最可悲的,所以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来保护女性,在悲剧开始之初,给她们提供一个安全的庇护所,才是对她们真正的关心。而不是等到悲剧已经发生,再来大谈特谈女人如何保护自己,这是典型的马后炮,不亲身经历,永远无法感同身受。

像题中这个女人,使用合法的手段,向所能求助的各机构求助,最后还是被逼跳楼。试问这是谁之过?

所以我支持,当用合法手段都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女人,最好就是逃离,消失,隐名埋姓,远走他乡。


秋雨梧桐语


这个问题我看了下提问时间,遥远的2017年。既然悟空邀请回答,那我就来说几句。

我不知道题目中的女子是否还幸存于世,也没有时间去查阅新闻,不管如何,希望她还活着。三楼跳下都足以致命,何况她是从四楼跳下。

家庭暴力,老生常谈的话题。


女性遭遇家庭暴力,首先需要自救。求助妇联报警等常规方法如果不管用,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那最好不过。

如果法院不判决离婚,或是家庭暴力施暴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则要采取非常规手段。

本题描述,那位女士已经不仅仅是被家庭暴力了,而是上升到人身伤害,乃至危及生命了。既然妇联公安法院等部门一时难以妥善处理,那就要采取非常规手段,毕竟保命要紧。


如果有孩子,就带着孩子失踪,失踪后再告知自己家人去向,然后换掉电话号码,只让家人知道,也不告知具体方位。

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失踪两年自动判离婚。

虽然方法有点极端,虽然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远走他乡不容易,但是,总比经常挨打乃至赔上性命强!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就算再苦再累都会有办法。

面对屡屡施暴已经丧失人性的家庭暴力施暴者,没什么可对他怜悯,没什么值得怜悯。带着孩子一走了之,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你不狠心,他一直对你狠心往死里整你,唯有逃出他的魔掌,才能留住性命。

对家庭暴力中已经丧失人性的施暴者,你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代价很可能是付出生命。望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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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朱哥叨叨》情感工作室创始人,专注解答婚姻恋爱等情感问题。

朱哥叨叨


对于家暴,绝对不能迁就,及时报警取得伤害证据,更不能有为了孩子而容忍家暴的继续,否则最后就是咎由自取。

另外,任何事情都有双面性,家暴的产生绝对不是只有一方原因所致,也希望这个案例能提醒所有受家暴侵害的人们,尤其是不要给对方家暴的机会和理由。如果成年人遭受家暴还可以寻求经常保护,那么未成年人呢?未成年的保护才是家暴案件中最应该引起全社会重视的话题。

普及一下警察法的关于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部分内容,家暴时,受害人可以寻求警察保护,这是警察的职责,如果因警察履行申请保护不到位,受害人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和主张国家赔偿的权利。


执业企业法律顾问


这种问题,应该找法律界相关人士解答,咱们这些平民百姓不知道相关法律知识,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不能包容方方面面,总不至于为了你一个人的安全问题专门派个警官先生在你家常驻,最重要的是要学会自我保护!

这位可悲的女士,就是家暴牺牲品!一般家暴问题,都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甚至是家务事,农村在村委会调解调解,城市都是居委会大妈苦口婆心的劝说,总归都往好处劝,都抱着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的目的劝和,最严厉的是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当然,基层单位也仅有当和事佬的权力!

女性如何悍卫自己的权益自有法律规定,最重要的是在遭遇家暴的时候要力求自保,首先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受男人的伤害,委屈求全,同男人硬碰硬,肯定是要吃大亏的,多数女人只是嘴上凶,干起来都不是男人的对手!人在冲动的时候是容易做傻事的!

遇到经常家暴的男人,如果感情确实破裂,经调解无效,甚至男人不服判决,纠缠不清,遇上这种心理变态的疯狂的男人惹不起只有躲,躲上他一段时间或一辈子,对于这种丧心病狂的男人,这是唯一求安的办法,这种男人即使是法律的约束,对他来说也是暂时性的!

夫妻之间,如有分歧,实在不可调解,尽量好聚好散,如果女人嫌弃你,放过她吧!如果男人抛弃你,随他去吧!女人的命是菜籽命,到哪里都能生根发芽!

昔日的夫妻,亲热的枕边人,能走到这个地步,最可怜的是孩子,两边的父母亲人!

女人要悍卫自己的权益,除了法律外,还要自强自立,对男人的不正当行为釆取零容忍,该反抗时就反抗,绝不纵容忍让,不要把男人养成个坏德性,就像遵义的这个女人一样,要是我我就要同他拼个鱼死网破,不会跳楼轻生来让他的!

女人们嫁了个穷老公,只要他爱你,穷可以通过两人的努力来改变,不要嫌弃人家,只有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男人们也要珍惜夫妻之间的缘份,有男人的担当,相亲相爱才是真正的幸福!

禽兽都知道珍惜伴侣,像这种把女人逼上绝路的男人连禽兽不如,把牢底坐穿都是便宜了他,只有一个字:杀!不要别人好过,你也甭想赖活着!






我随我心乃我幸



野山渔植


我多次回答过有关家庭暴力的问题,原则只有一个,家庭暴力零容忍。女性针对第一次家庭暴力的处理直接决定了后来的婚姻走向。如果选择忍忍第一次,或者让施暴者轻松过关,那么第二次或第无数次家庭暴力就是一种必然!


雪煮清茶


我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女性如何应对家庭暴力:

一、出现家庭暴力时,我们如何寻求外界帮助: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规定:

(1)、向基层有关单位投诉:

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时,自己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受害人所在地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和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后,应当给与帮助、处理。

缺点:这些单位只能是从中调解,没有惩罚措施。

(2)、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如果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如果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缺点:无法做到24小时保护,处罚一次,还会家暴下一次,无法彻底制止。


(3)、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内容包括:(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中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中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夫此外,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缺点:人身安全保护令最长期限6个月,而且也没办法做到24小时保护。

以上几种方法,有用但是都不能完完全全彻底的杜绝家暴的再发生。

那么,受害人,除了寻求外界帮助外,更多的是要自救。

自救方法:

1、报警、报警、报警,重要的事说三遍,法院认定家暴的证据,其中最有力最全面的证据就是家暴时的报警记录和警察协助受害人进行的一系列行为。

2、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3、这期间赶紧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面对家暴,一定要勇敢,不懦弱但也不盲目反抗,在内外方法的救济下保护自己。


张丽亚律师


我是遵义的!首先感谢你的要答!同时表示对被施暴者的同情!着为人类相对弱势的女性姐妹感到痛心!当妳面对象畜牲一样的男人时!除了依靠法律外!更应该懂得如何保护好自己不被伤害!因为人为人性都没有的畜牲去死太不值了!


糊涂蛋13765284988


在第一次的时候就应该好好教训一下,冷战等,如果有第二次毫不犹豫的就寻求法律帮助,最好是拘留几天,你越是对他留情,那么他打人就会慢慢的成瘾,时不时又想打你,只有让他知道女人是受保护的,是不可惹的,前提是女人做的得是对的,比如天天打麻将啊,那些都是不可取的,谢谢评论,有好的建议我们一起学习


用户59838184239


对于家暴第一次女人就应该强硬起来,坚决离婚。或者给男的一个狠狠的教训,家暴的男人有瘾的。我一朋友刚结婚被他老公打了,他趁他老公睡着了,拿了根棍子没头没尾的把他老公一顿揍,现在只有他家暴他老公的份。当然这种办法不适合所有人。有的男人太渣了吃亏的还是女人。发生了离开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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