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甘肃省印发《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减证便民”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张萍)为持续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6月30日前,全省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同时,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通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20年3月10日前,省直各有关部门统一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系统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3月31日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统一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级政府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6月30日前,全省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打造首个“无证明城市”

嘉峪关市作为全国首批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扩大试点成效,积极对接省直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投入和推进力度,继续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嘉峪关模式”,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同步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打造我省首个“无证明城市”。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学习借鉴推广嘉峪关市的试点工作经验,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工作步骤、文书模板、制度规定、惩戒举措等进行充分借鉴吸收,在全省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建立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

《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要打通信息壁垒,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努力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无障碍、全时空联通共享。对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要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信息核查办法,建立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部门间、地区间信息协助调查机制,利用现有途径、现有条件,以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实现协助核查和人工核验。

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要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要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通过在信用甘肃公告、运用新媒体曝光、舆论施压惩戒、信用等级评价、失信名单公示等多种手段探索失信惩戒的有效方式,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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