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综合性兜底保障制度体系

近日,省民政厅出台《关于构建综合性兜底保障体系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的实施方案》,通过八项重点工作、九项制度建设、七大长效机制和六项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综合性兜底保障制度体系,为2020年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强化剩余贫困人口兜底保障进行全覆盖摸排

对全省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逐户逐人进行全覆盖摸排,对其中尚未纳入兜底保障的未脱贫人口特别是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人口开展重点核查,精准识别、精准认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参照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指标评估)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如期脱贫。

下拨补助资金62亿元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全年计划下拨中央和我省困难群众补助资金62亿元,保障好全省85.7万农村低保对象、12.3万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重点关注66.04万已脱贫兜底保障对象基本生活,精准落实落细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价格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适时提高低保标准,适度扩大保障范围,提升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兜底保障工作,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患者直接给予相应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及困难群众开展先行救助,保障好基本生活。

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台账做好防返贫兜底保障工作

对一般农户中处于贫困边缘的人口和已脱贫但仍有返贫风险的监测人口,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台账,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确保不致贫、不返贫。加强临时救助与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的无缝衔接,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仍然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闭环救助。

加大对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力度

计划下拨省级补贴资金4.9亿元,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做到“应补尽补”;计划安排福彩公益金650万元,实施“福康工程”和“民康计划”,为贫困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衔接机制,计划下拨资金1.1亿元,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计划安排1850万元,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扩大助医助学范围。计划下拨资金1.2亿元,资助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1500个,覆盖全省80%以上的行政村,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餐饮、临休等服务。制定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的政策措施,提升关爱服务能力。

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平台形成帮扶合力

积极动员、引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通过消费扶贫、产业扶贫、技术扶贫、医疗扶贫、教育扶贫、电商扶贫、扶志扶智等形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深化苏陕社会组织扶贫协作,推进第三批20个签约项目全面落地。凝聚慈善力量助力脱贫攻坚。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平台,形成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帮扶合力。开展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创建省级慈善示范社区(村)60个。开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开发试点工作,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计划安排资金2500万元,开展“三留守”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慰问和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支持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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