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39歲清潔工因衝突掐死同事,謊稱“他摔倒了”

近日,患有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的袁某被海南高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據瞭解,案發前,39歲的袁某在三亞某清潔公司工作,與同事張某在工作時發生衝突將其掐死,為掩人耳目,袁某清理血跡並偽造現場後求助。


39歲清潔工因衝突掐死同事,謊稱“他摔倒了”


據瞭解

2018年6月9日上午

袁某和張某到三亞市海棠區某酒店

垃圾房分揀垃圾

上午8時許

兩人分揀完垃圾後進入幹垃圾房內

隨後兩人發生爭執

進而發生肢體衝突

在打鬥的過程中

袁某用手掐住張某的脖子直至張某倒地

看到張某不動後,袁某便用紙巾擦拭現場血跡,並將沾有血跡的紙巾、塑料薄膜拿出幹垃圾房塞到外面的垃圾桶內,

接著把張某從幹垃圾房拖到環保回收間的垃圾桶清洗處擺放好。

“快來人啊,張某摔倒了!”

處理完現場後

袁某跑出去向附近的酒店員工

謊稱張某摔倒

讓人過來幫忙

酒店保安部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後立即撥打120,並安排救生員對張某進行急救,但張某已經沒有呼吸和心跳。120救護車趕到後將張某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海南分院搶救,經診斷張某在來診前已死亡。

與此同時,酒店保安部工作人員注意到張某的臉部、頸部都有傷痕,且通過監控發現袁某有拖動屍體的行為,便通過勸導將袁某控制在保安室,直到公安機關將其帶走。

經三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張某系生前被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經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鑑定,袁某患輕度精神發育遲滯,對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和受審能力。

一審法院認為:

被告人袁某與被害人張某發生爭執的過程中,用手掐住被害人頸部,致被害人窒息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遂判決被告人袁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袁某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訴。近日,經審理查明後,省高院做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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