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東方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楊劍鋒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本報訊 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東方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楊劍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劍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公款吃喝;違反組織紀律,變相保留違規設立的專項工作經費;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和工程款撥付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侵吞公共財物;違反群眾紀律,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規收取費用。

楊劍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毫無黨性原則,理念信念崩塌,權力觀扭曲,甘於被圍獵,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同時,鑑於楊劍鋒能夠主動交代違紀違法問題,主動上交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可予從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劍鋒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東方市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記者 林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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