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關於強化河湖長職責、全力打好河湖“清四亂”攻堅戰的令

東方市各級河湖長:

開展河湖“清四亂”是貫徹落實生態理念及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強化河湖長履職盡責指導意見的重要工作。為此,特要求如下:

1、各級河湖長切實履職盡責

各級河湖長要提高治站位,盡職盡責,把打贏河湖“清四亂”攻堅戰作為當前河湖長履職盡責的重要任務,切實解決侵害群眾利益的河湖問題。

2、對河湖“四亂”進行全面排查摸底

全覆蓋拉網式排查全市河湖管理範圍內圍墾河道、庫區、侵佔水域種植作物等“亂佔”;非法採砂、取土等“亂採”;亂倒垃圾、堆放固體度物等“亂堆”;違法違規建設涉河項目,修建阻礙行洪的建築物等“亂建”等河湖“四亂”問題,不留空白,不得發現問題隱瞞不報,要建立河湖“四亂”問題清單。

3、對問題全面清理整改

在河湖長組織下,按排查的問題依法全面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清理整治,發現一處清理一處,切實做到應改盡改、立行立改,做到河湖“四亂”問題動態清零。

4、加強監督檢查

市河長制辦公室、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要對河湖“四亂”整改情況進行督查,對檢查發現整改不到位,虛假整改等問題,要緊盯及時整改到位,並向責任河湖長和相關鄉鎮政府通報情況,確保清理整改到位。

來源/東方市河長制辦公室 編輯/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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