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 小五家司法所一起土地糾紛的調解始末

近日,小五家鄉大營子村村民王某與鄰居李某就承包地返還問題爭執不休,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後,請求鄉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案件回顧

王、李二人的糾紛起源於1998年的二輪土地承包。時值農村經濟低迷,種地不僅收入低,且需要交農業稅,負擔較重,王某無心種地外出打工,遂將自己的承包地交與李某種植。此後,雙方也沒有為此簽訂任何書面協議。近年來,隨著農村發生減免農業稅、發放農業種植補貼、不動產確權等重大變化,種地收益增加。2017年初,王某向李某提出,要求李某歸還屬於自己的承包地塊,並支付耕種至今的租金。而李某認為王某的要求不合理,予以了拒絕。據李某回憶,自己與王某家是鄰居,地塊相鄰,見王某家要將承包田棄之不種,於是向王某要來耕種,這些年來這塊承包田與自己的承包田形成一體,一直由自己在耕種,所以這田塊事實上屬於自己。王某辯稱,當初自己將承包田交給李某耕種時,並沒有拋棄田塊的承包經營權,僅僅是轉包給李某種植,所以李某還應支付自己的租金。

調解過程及結果

鄉調委會調解員接受調解申請後,聯合綜治辦,查閱了兩人所在村承包田的土地賬冊,又分別向王、李兩人及村委會分地小組成員等知情人士詢問,瞭解事情原委。調解員查閱賬冊瞭解到,這塊承包田依然登記在王某名下,所以王某依然享有這塊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李某應當將田塊返還給王某。至於王某提出的租金請求,因沒有書面的轉包協議,王某又不能提供有償轉包的任何證據,再結合當時的具體情形,調解員認為認定李某無償耕種這塊承包田較為合理。在調解員的勸解下,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在調解員的建議下,李某返還了屬於王某的承包田,雙方在村委會的主持下進行了土地丈量,劃分了雙方田界,完善了手續,王某放棄了索取租金的請求。

案件分析

隨著不動產確權工作的展開,由於當初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尚不規範,手續也不齊整,導致小五家鄉出現了多起土地流轉糾紛。這就要求我們在熟悉政策、法律的基礎上,瞭解歷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鎮、村幹部的共同努力下,使得矛盾得到較好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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