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 藤县关于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第三期通报

藤县关于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第三期通报


近日,藤县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藤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将第四批2件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 关于“反映和平镇木依村旺岭陈孙新的养猪场产生恶臭异味、排放养殖污水污染周边居民的井水,投诉人建议该养猪场搬迁”(举报编号06100016)“反映和平镇木依村旺岭陈孙新的养猪场养殖产生恶臭影响隔壁居民,养猪屎尿污水排入河流污染水质” (举报编号06100017)举报问题

一、基本情况

06100016、06100017两份举报受理清单反映的和平镇木依村旺岭陈孙新养猪场是同一个猪场,位于和平镇木依村旺岭自然村,业主是该自然村村民陈孙新。

(一)该猪座落在村边,与周围村民房屋最短距离约5米。

(二)猪场栏舍属简陋猪舍,现有存栏猪142头。

(三)猪粪清理采用每天铲粪的干清粪方式,尿液污水通过管道收集到猪舍下面和田间的储存池作为农作物肥料综合利用。

(四)现场检查发现几个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一是猪舍内部和周围的确有臭味影响周边村民;二是污水收集管道的有一部分没有密封,属露天沟渠,污水输送时影响环境卫生;三是养殖污水储存池容积太小,不能完全贮存养殖过程所产生粪污;四是养殖粪污在作为农作物肥料使用时,输送到田间沟渠,会流到附近的小河,影响小河和村民河边水井的水质。

二、调查结论

据现场调查核实,“和平镇木依村旺岭陈孙新的养猪场产生恶臭异味、排放养殖污水污染周边居民的井水,建议养猪场搬迁”“反映和平镇木依村旺岭陈孙新的养猪场养殖产生恶臭影响隔壁居民,养猪屎尿污水排入河流污染水质”问题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三、整改情况

(一)参加调查处理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对业主做了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业主环境保护意识。

(二)针对现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对业主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

1.存栏猪142头体重基本上达到200斤以上,建议尽快出栏。

2.养殖过程坚持干清粪,栏舍不冲水或少冲水,减少污水产生量。

3.应用微生物养殖技术,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粪便、污水处理也应用益生菌技术,减少猪场臭味和苍蝇的产生。限期7天内完成。

4.完善污水收集管道,污水从猪场到田间贮存池全部采用管道密封转送,转送过程不能漏出影响环境卫生。限期7天内完成。

5.新建一个25立方米以上的粪污贮存池,满足养殖过程产生的粪污贮存需要,防止溢出流到附近小河。限期10天内完成。

6.养殖粪污在作为农作物肥料使用时,采用人工施淋方式。如采用灌施方式时,粪污不能排放到田间沟渠,防止流到附近小河污染河水和村民河边水井的水质。

(三)2018年6月13日,藤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根据现场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向和平镇木依村旺岭陈孙新养猪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根据和平镇政府反馈,猪场业主根据现场提出的整改意见,6月13日已经采取了实际行动,重新对污水从猪场到田间贮存池的管道进行了铺设。

(五)对于投诉人提出的建议养猪场搬迁问题,经了解,该养殖户的住房和养猪场均先于邻居房屋建设,只是原先养殖数量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邻居意见不大。在养猪业主扩大规模后,邻居生活环境受到了较大影响,产生了较大邻里矛盾。目前通过责令猪场业主限期整改,规范养殖防治措施,降低环境影响,争取邻里间谅解。

责任单位:藤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藤县环保局、和平镇政府

藤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藤县关于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第三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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