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危急關頭,果斷將嫌疑人擊斃,這才是警察應有的樣子

據煙臺市公安局官方通報,6月25日,山東煙臺芝罘區一男子駕駛叉車瘋狂撞人致1死10餘傷。為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多方制止未果的情況下,處警民警果斷開槍將其擊斃。經查,嫌犯王志華,男,45歲,黑龍江省綏化市人。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危急關頭,果斷將嫌疑人擊斃,這才是警察應有的樣子

危急關頭,果斷將嫌疑人擊斃,這才是警察應有的樣子

說實話,煙臺警方這件事處理得極為漂亮!

第一,對於這種極端暴力犯罪行為,必須果斷出手,毫不手軟。這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警方的責任就是,立即制止,用暴力制止,否則,傷亡更大。

第二,煙臺警方信息發佈的很及時,讓公眾知曉事情的緣由,理解警方的行動。我們看,警方在現場處置上,不拖泥帶水,而後信息的發佈,也是及時有效。

第三,彰顯了警威。警察是幹嘛的,絕不是一張笑臉、一聲問候,扶老人過馬路,照顧鰥寡孤獨,而是打擊犯罪、維護正義。沒有警威,沒有了暴力,拿什麼震懾犯罪?怎麼樣維護正義、保護人民?所以,煙臺警方這樣做,彰顯警威,維護了法律尊嚴。

第四,這也是向社會傳遞了一個信號,那就是,任何人在警察面前都必須服從聽從警察的指令,更不能用語言和肢體動作來對抗警察,否則,下場會很慘。

最近,我們在準備演講比賽,裡面有一篇稿子提到“警察的樣子”。警察應該是什麼樣子?這些年出來很多種答案。但就警察屬性而言,以暴制暴,這就是警察應有的樣子!

這就對了,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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