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 贵州余庆:儿子拖欠民工工资不露面 父亲主动送子归案不袒护

贵州余庆:儿子拖欠民工工资不露面 父亲主动送子归案不袒护

一个简单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近七个月的时间里,吴某就是一个“老将不见面”,既不出庭应诉,也不到案执行,完全置法律、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和“雷霆风暴”执行行动于不顾。7月30日,刚回到家的吴某在家人苦口婆心劝诫无效后,其父吴某某大义灭亲,一怒之下将其强制送到法院。

贵州余庆:儿子拖欠民工工资不露面 父亲主动送子归案不袒护

被执行人被其父送至法院。

家住贵州省余庆县松烟镇松烟村的吴某,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开了一家装修公司。2017年10月,吴某承包了余庆县“国腾商都”小区房屋装修工程,并将该工程三楼网吧木工施工项目承包给徐某某、杨某某、冯某某三人。双方口头约定,施工材料由吴某负责,徐某某、杨某某、冯某某负责劳务施工,施工劳务费16800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吴某支付劳务费4000元,下欠12800元承诺在同年11月26日付清,并出具欠条一张交徐某某、杨某某、冯某某收执。逾期,吴某未兑现支付承诺。

2018年1月2日,徐某某、杨某某、冯某某持欠条,将吴某诉至余庆县法院,请求追索劳动报酬。

诉讼过程中,吴某既不应诉,经法院传票传唤也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某、杨某某、冯某某与吴某的口头约定合法有效,追索劳动报酬的请求应予支持。吴某经法院传票传唤不出庭参加诉讼的行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遂判决,吴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徐某某、杨某某、冯某某施工费用12800元。判决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吴某未履行支付义务。

2018年4月4日,徐某某、杨某某、冯某某向余庆县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

最初,吴某的手机还能接通,后来就一直处于无人接听或者关机状态。执行法官曾多次到其家中找寻,也曾多次找附近村民打听,但始终未能发现吴某踪迹。

“吴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东藏西躲不见面,请你们联系他主动到案执行,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听完执行法官的情况介绍,吴某的老父亲吴某某悲愤交加,老泪纵横,“我们辛辛苦苦、省吃俭用供他读书上大学,希望老来有个依靠,万没想到他做人不踏实,做事不守信,拖欠农民工工资还想躲藏,真是不肖子孙……。”

吴某某一方面对吴某恨铁不成钢,一方面为了挽救吴某不至于因纳入失信黑名单而身败名裂,他诚恳地向执行法官承诺:“请法官放心,我保证尽快把这个不肖子送到法院接受处理,绝不袒护。”

7月30日,刚回到家的吴某在家人苦口婆心劝诫无效后,其父吴某某大义灭亲,一怒之下将其强制送到法院,上演了“恋亲不为亲徇私”的大义之举。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汪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