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公司能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吗?

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公司能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吗?

某客户总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拟在外地设立一家分公司,配合一项政府工程,实施设备批发安装业务。因公司会计、老总、合伙人等对若干问题拿捏不准,向云会计咨询。他们的问题是,第一,总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分支机构是否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第二,若分公司申请了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会导致总公司升级成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公司能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吗?

经粗略分析,我的答案是,总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并不影响分支机构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故设立分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并由分公司具体实施设备批发、安装业务是可行的。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并不影响总公司必然要成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在征税管理上,无论是独立法人的公司,还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个体户等等,都是独立的纳税人,都可以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公司能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吗?

回答完问题以后,我又感觉略有疑惑,于是在百度搜索了一下相关问题。我发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中,并未规定分支机构和总机构关于申办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相关问题,由此可以推断,作为独立核算的任何一种纳税人,无论其主体资格如何,均可以按照上述认定办法,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

昨日下午,有同行在一起闲聊,我于是把这个问题提出来。恰好一同行的客户中就有这种情况,总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呵呵,实例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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