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記者 宋向樂 實習生 魏呈)9月17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新鄭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中彥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近300餘人旁聽了宣判。法院對張中彥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財產十萬元,罰金二十一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別判處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罰。
據此前媒體報道,案發前張中彥擔任鄭州航空港區大寨村治保主任、電工,私自抬高電費,村裡電價是正常電價三倍,最高一度電定價一塊五,僅2012年到2014年三年期間,張中彥就賺得電費差額100多萬元。大寨村盛傳這樣一句順口溜“大寨亂不亂,處長說了算”,所謂處長是張中彥號稱鄭州市公安局“九處處長”,而九處正是公安局重要辦案機構。在大寨村張中彥利用自己的村官頭銜組織自己的家族成員成立了“治安隊”,收取保護費、開設賭場、尋釁滋事,不僅強行在商店、網吧等場所裝置賭博機,還僱傭武校畢業生毆打被害人。2015年,新鄭市公安局出動刑警、特警該團伙13名主要成員一舉拿下。
2016年6月,新鄭市人民法院依法對張中彥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七個罪名,一審判處張中彥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罰金31萬元;判處其他18名組織成員有期徒刑1年至16年不等的刑罰。2018年9月17日,經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上訴理由、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公開宣判後,鄭州中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鄭州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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