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8 「传奇」缇萦

「传奇」缇萦

汉朝的时候,在齐这个地方有个管理都城粮仓的长官,名叫淳于意。因其管理仓库,所以人们习惯上称他为仓公。

淳于意有个女儿,叫淳于缇萦。淳于意是一代名医,在地方上治病救人,很有些好名声,所以被推举为官。他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缇萦是最小的一个。

汉文帝十三年,淳于意因获罪当受刑罚。当时,汉朝因袭秦律,肉刑仍然存在,如墨刑、在犯人的脸上刺字;鼻刑,割掉人的鼻子;还有剜掉人的膝盖骨,砍断手臂或腿、足等刑罚,极为残酷。淳于意获罪被判刑的时候,皇帝下了诏书要把他押往长安(今陕西西安)执行。官吏们按皇帝的命令来逮捕淳于意,他的五个女儿哭哭啼啼地为父亲送行,有的拉住父亲的衣襟,有的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官吏们,不要带父亲走。淳于意也很悲伤,可是法律就是法律,他又有什么办法呢,他忿忿地责骂几个女儿说“哭有什么用!都怪我命不好,没能生个儿子。若是有一个儿子,也能在危急时帮上忙。可你们几个丫头片子,只会哭哭啼啼,到了紧急关头能顶什么用!”

缇萦听到父亲的责骂,心中非常悲愤。她一边流着泪,一边在心中盘算“难道我们做女儿的就一点用处也没有吗?我一定要像个男子一样,为父亲分担忧虑,决不做一个毫无用处的弱女子。”于是她打定主意,恳求官吏,准许了她陪同父亲一起去长安。

到了长安城,缇萦不顾已定罪的判决,冒死向皇帝上书,企望以自己的努力免除父亲的苦难。她在上诉状中写道“民女的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国地方上无论官民都称赞他为官清廉,处事公平,现在因为触犯法律要受肉刑之苦。民女所悲伤的是,死了的人不能复生,受了肉刑的人不可能再将断肢接起来。像我父亲这样有用的人,犯法并非是他的有意行为,可是现在就是想要改过自新,也是难以做到了,所以民女请愿将自己投身于官府做奴婢,用来赎买抵消父亲的过错,使他得到自新的机会,让他继续为天子和百姓做些有益的事。”

汉文帝本是个宽厚仁和的君主,主张用宽和的法律治理国家。他看了缇萦的上书,被缇萦这种舍身救父的精神所感动,同时,也很能理解和同情缇萦的悲伤情感,对肉刑的后果和危害有了更深的认识。于是,就下了一道诏书说:

“我听说上古舜帝治理国家时,用特殊的服装或在衣服帽子上画上记号,就可以代替刑罚诛杀,使犯罪的人感到羞耻,人们就不犯罪了,那种方法把国家治理得多好啊!现在光是肉刑就有五种,但犯罪的行为并没有被制止,这是什么原因呢?难道不是我缺少德行因而没能够清楚明白地教导人民吗?我对此深感惭愧。由于我引导得不够纯正,从而使愚民陷入了犯罪受刑的境地。《诗经》上说‘宽厚仁和的君子,百姓亲敬如父母。’现在人们一旦有了过错,还未施行教育就处以刑罚,有的人想改正过错却没有途径,我很怜悯这样的人。这些刑罚,严酷到了砍断肢体,刺刻肌肤,终身无法再恢复的地步,这是多么残酷而不人道啊!这哪里是我当国君为人父母的本意呢?从现在起,废除肉刑,用其他的刑役代替肉刑。依照犯人所犯的罪行的轻重,制订刑期,只要他们不逃亡,期满免罪。要制订有关的法令。”

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请汉文帝改定刑法时说“那些该判髡刑(凿脑袋)的,男的改为剃去头发,罚做四年修城的苦役,女犯改罚舂米;应处以劓刑的,改为鞭笞三百;把剜去膝盖骨的酷刑改为戴铁镣,应砍去左脚的改为鞭笞五百,凡犯罪受罚后又犯罪的,公开斩首。”文帝批准了奏请,淳于意因此也就免去了肉刑之苦。

后来淳于意重操医业,潜心研究医学,终成一代名医。

选自《列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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