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财务尽职调查之负债及权益篇

财务尽职调查之负债及权益篇


一、短期借款

  • 重点核查:结合判断财务风险及举债能力等;
  • 资料: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 核查程序:

(1)取得和查阅明细表,明细表应注明利率、还款期、抵押、承诺等情况;

(2)查阅贷款合同,了解是否存在资产抵押和担保

(3)资本借贷比例的分析(注:借贷比例反映财务风险以及举债能力);根据借款期限,结合经营情况,综合判断公司是否具备偿还能力;

(4)测算贷款利息是否已足额提取,并已入帐

(5)查阅是否有违反贷款合同条款的情况(注:违反贷款合同可导致银行要求提早还款或停止信贷,使“目标企业”出现资金周转问题)。

二、应付帐款

  • 重点核查入账是否完整
  • 资料:大额应付账款合同、采购部门采购台账及对账单;
  • 核查程序:

(1)结合预付账款等往来项目的明细余额,检查有无同时挂账的项目、异常余额或与购货无关的其他款项(如关联方账户或雇员账户);

(2)供应商分布情况,分析应付帐款周期(可反映企业占用供应商资金的能力);

(3)获取被核查单位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对账单(应从非财务部门,如:采购部门获取),并将对账单和被核查单位财务记录之间的差异进行调节(如在途款项、在途货物、付款折扣、未记录的负债等),查找有无未入账的应付账款,确定应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4)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付款项目,检查银行对账单及有关付款凭证(如银行划款通知、供应商收据等),询问被审查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查找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应付账款

(5)复核截止审查现场工作日的全部未处理的供应商发票,并询问是否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供应商发票,确认所有的负债都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内;

(6)对本期发生的应付账款增减变动,检查至相关支持性文件,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检查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注意其是否可能无需支付。对确实无需支付的应付款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三、预收账款

  • 重点核查:存在认定、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等;
  • 资料:基于预收账款的项目合同及期后业务执行单据等资料
  • 核查程序:

(1)结合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目的明细余额,检查是否存在应收、预收同时挂账的项目,必要时做出调整;

(2)获取或编制预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并对期末账龄在上年账龄基础上递增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关注预收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

(3)抽查预收账款有关的销货合同、仓库发货记录、货运单据和收款凭证,检查已实现销售的商品是否及时转销预收账款,确定预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对预收账款期后交易及12月份结转收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12月份是提前确认收入的重灾区)

四、应付职工薪酬

  • 重点核查:完整性等;
  • 资料:工资表、社保公积金对账单、核心员工的劳动合同等;
  • 核查程序:

(1)比较被审查单位员工人数的变动情况,检查被审查单位各部门各月工资费用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若有,则查明波动原因是否合理;

(2)比较本期与上期工资费用总额,要求被审查单位解释其增减变动原因,获取公司所在地平均工资水平进行比较分析,是否明显异常;

(3)结合员工社保缴纳情况,明确被审查单位员工范围,检查是否与关联公司员工工资社保混淆列支情况

(4)比较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与上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是否有异常变动;

(5)检查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后付款情况,并关注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是否有确凿证据表明需要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原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事项;

(6)抽查核心员工的劳动合同,关注核心员工的稳定性。

五、应交税金

  • 重点核查:税金计算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 资料: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批准文件等;
  • 核查程序:

(1)取得各项应付税金变动明细表,结合纳税申报表并查阅

(2)了解被审查单位适用的税种、附加税费、计税(费)基础、税(费)率,以及征、免、减税(费)的范围与期限,询问各项税种是否均已如期申报、完税,是否存在漏报、虚报、少报的情况

(3)分析所交税金是否合理(譬如:结合收入测算增值税的合理性、结合利润测算所得税的合理性)。

六、其他应付款

  • 重点核查:完整性等;
  • 资料:借款合同(若有)等;
  • 核查程序:

(1)结合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项目的明细余额,核查有无同时挂账的项目、异常余额或与本科目核算无关的其他款项

(2)检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对确实无需支付的其他应付款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对本期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检查至支持性文件,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于资产负债表日至审查现场工作日已支付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项, 确定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其他应付款。检查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支持性凭证

,并注意入账日期发生的合理性。

七、实收资本

  • 重点核查:资本缴纳的合规性及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等;
  • 资料:验资报告(若有)、证券持有人名册(挂牌公司)等
  • 核查程序:

(1)取得历次验资报告,将其所载明的投资者名称、投资方式、投资金额、到账时间等内容与被审查单位历次实收资本(股本)变动的账面记录、会计凭证及附件等核对;

(2)对于本期发生的实收资本(股本)的增减变动,查阅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会议纪要、协议、政府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及其他支付性文件,结合相关账项的审查,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投入资本是否真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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