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上栗“吴楚花都”项目原总经理举报房企 列成本4400多万元

在百度百科的简介中,上栗县“吴楚花都”楼盘被称为萍乡市首个大规模的商品住宅小区。作为当地首屈道的大楼盘,让人意料不到的是开发商会因涉兼偷逃税款而处在舆论旋涡之中。


连日来本报记者赴萍乡调查得知,当地警方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开发商江西雄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多列成本4400余万元。而当地税务部门表示,已经介入调查,入库款及灌纳金1118万元。
对此记者两赴萍乡上栗县找到开发商方面表达采访请求多次联系开发商实际控制人徐飞,但对方均未作出正面回应。
事发
项目原总经理举报开发商
虚列开发成本数千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萍乡上栗县“吴楚花都”楼盘由江西雄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雄鹰公司)开发,A区商品住宅小区共23栋,2008年开建,2014年完工,业主陆续入住。
日前,曾在雄鹰公司“吴楚花都”楼盘一期项目担任总经理的周治辉向本报反映,雄鹰公司在开发该项目过程中,通过种种方式,虚列开发成本数于万元,涉嫌偷逃税款。
一期这23栋房子土建成本造价是5600余万元,而雄鹰公司却把账目做到了9400余万元。另外还对水电、门窗和绿化等工程虚列几百万元的成本,一共虚列成本4000余万元,目的就是为了偷逃税。”周治辉说。


昔日的项目总经理,为何现在反过来举报开发商偷逃税?

周治辉解释称,他是“吴楚花都”楼盘一期的股东之一,投入1000余万元开发楼盘。开发期间,雄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飞拒不公开财务,也不跟股东清算。为进一步控制公司,他的总经理职务也被罢免。后因此资金链断裂,周治辉欠下许多外债。
迫于无奈,他只有“自曝家丑”,向上栗县、萍乡市相关部门反映,希望职能部门能够早日查明雄鹰公司虚列开发成本,涉嫌偷逃税一事,并将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
周治辉反映是否属实?本报记者日前赴萍乡上栗县展开了采访。
走涉
事企业现正常经营
访曾被评为A级纳税人

11月14日上午10时许,本报记者来到位于上栗县胜利北路的“吴楚花都”楼盘售楼部。只见售楼部有不少前来看房的客户,经营状况似乎并未受影响。
“吴楚花都”楼盘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于开发商雄鹰公司被举报虚列开发成本一事并不清楚,建议记者联系销售经理柳燕核实情况。柳燕则向记者表示,她本人对此事并不清楚,而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飞正在外地出差。


公开资料显示,雄鹰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6日,注册地位于萍乡上栗县府前路吴楚花都1栋23号,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国刚,并由徐国刚100%持股,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土石方开挖平整。第三方平台“企查查”数据则显示,雄鹰公司前身为奉新县雄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过,在“吴楚花都”楼盘的推介资料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是徐飞。“董事长徐飞,经商办企业多年,年富力强、诚实守信,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公司总资产2.18亿元,是一家集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及客运为一体的跨行业、跨区域多元化企业。现旗下有江西雄鹰客运有限公司、合浦雄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介资料这样介绍说。
“吴楚花都”楼盘的推介资料称,雄鹰公司先后获得2008年度宜春市纳税百强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宜春市消费者满意单位等荣誉称号。而在售楼部,记者注意到,该公司2017年曾被萍乡当地税务部门推荐并评为A级纳税人。


调查当地警方委托机构
对其成本进行鉴定

周治辉所说的雄鹰公司虚增开发成本是否属实?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今年2月12日,萍乡公平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赣萍鉴字(2019)第01号)。该鉴定由上栗县公安局委托,主要事项为:委托对涉嫌侵占土地款5000万元、挪用资金3097万元进行鉴定。萍乡公平司法鉴定中心拥有江西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具备司法鉴定资质。该鉴定中心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司法会计鉴定、建筑工程造价鉴定、资产评估鉴定、资产评估鉴定、房地产评估鉴定等。


司法鉴定期间,上栗县公安局首先调取了雄鹰公司相关的证据材料清单,其中包括公司报表14张、账簿24本、会计凭证250册。此后,该局又补充移交该公司2014年3月到2014年6月的会计凭证14册。


机构
开发商确实存在
韵虚列开支的行为

萍乡公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提到,经对“吴楚花都”项目财务账目审核,一期1号楼到23号楼土建工程列入开发成本9451万余元,实际工程造价成本5686万余元,多列工程成本3765万余元;一期1号楼到23号楼水电工程列入开发成本352万余元,实际工程造价成本153万余元,多列工程成本199万余元;一期1号楼到23号楼门窗工程列入开发成本220万余元,实际工程造价成本47万余元,多列工程成本173万余元;绿化工程列入开发成本412万余元,实际工程造价成本60万余元,多列工程成本352万余元。"鉴定结论认为,共计多列工程成本448万余元。


记者掌握的盖有雄鹰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一期收入、成本测算报告》显示,期账面盈利8300余万元,结合预征企业所得税额度,账面可保留不超过收入10%利润,即2750余万元,需消化利润5500余万元。该报告建议增加工程造价,另行编制工程决算书,增加结算工程面积,增加小区道路、绿化、亮化工程费等方式,完成利润的转化工作。


周治辉称,“吴楚花都”楼盘一期项目合计工程开发实际成本5900余万元但多列成本4400余万元。雄鹰公司为何要多列成本?周治辉直言,这样可以省很大一笔税费,但同也存在偷漏税被刑罚的风险。他说,在巨额利益面前,雄鹰公司决定铤而走险。


说法
目前已入库税款
及滞纳金1118万元

为求证雄鹰公司是否存在虚列成本一事,记者多次拨打雄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飞的电话,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记者亦多次联系“吴楚花都”楼盘现在的销售经理柳燕,告知采访意图。柳燕表示,她会通过上级领导反馈至徐飞本人,再答复记者。不过截至发稿,记者迟迟未得到答复。
因为无法从开发商处获取信息,记者转而来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栗县税务局该局办公室主任叶步康表示,由于县税务局没有设置稽查部门,此案已由萍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受理。经联系了解到,该案仍处于调查阶段,还没有结案。但是,上栗县税务局从第一稽查局了解到,雄鹰房地产公司偷逃税款属实,目前已入库税款及滞纳金1118.18万元,最终的处理情况需等待案件结案依法公开。


针对此案,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黄永强律师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列成本,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逃税,依据规定: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与“有其他严重情节”适用相同的量刑档次;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数额巨大”。黄永强说,如果雄鹰公司虚列建设成本一事查实,那很可能虚开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冲抵成本。他建议,上栗县及萍乡市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彻查相关事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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