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通化市检察院对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这是通化市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方式办理的首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申请监督人李某某,因不服其与通化市某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纠纷一案行政判决,向通化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认真听取案情后,申请监督人李某某和相关部门当事人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并发表辩驳意见。在观看了通化市某局提供的视频证据后,听证员陈启斌律师围绕听证事项进行提问并发表了听证意见。
会后,通化市检察院将充分考虑人民监督员发表的意见,结合质证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另行送达申诉人并通报参会听证员。
此次听证会是通化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案件,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及省检察院关于“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探索行政案件听证制度”的工作要求,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到行政检察工作中来,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让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提高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公信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 END -
内容来源 | 通化检察
内容审核 | 赵宏凯
閱讀更多 北方法制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