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 亚玛顿:与特斯拉交易金额较小 不构成重大合同

导语亚玛顿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1月8日,资本邦讯,亚玛顿(002623.SZ)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亚玛顿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4、近期,有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询问公司与特斯拉合作情况;

公司近年已成为特斯拉公司合格供应商,2019年开始逐步放量向其提供太阳能瓦片玻璃等,但是目前双方交易金额较小,且未达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标准。2019年度,公司与特斯拉公司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整体销售收入比重约为7%,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同时,目前公司为特斯拉公司太阳能屋顶项目供应商,未涉及与特斯拉上海工厂Model3、ModelY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合作。公司与特斯拉的业务合作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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