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陕西7单位获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

华商报讯(记者 李婧)1月9日,华商报记者从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陕西省7个单位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市场监管总局授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此外,陕西省4名个人获得“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87个单位“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97名同志“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另追授1人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本次表彰中,陕西共有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等7家单位、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承压三室主任张晓明等4名个人获得荣誉称号。

另外,市场监管总局授予199个单位“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优秀市场监管所”,授予98名同志“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优秀基层工作者”称号。陕西共有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丈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7个单位、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分局高新路工商所所长曹琳等4名个人获得荣誉称号。

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个协投予440人“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称号,授予257个单位“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称号,投予364人“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陕西省共有夏尔元等7名个人、西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等5个单位、陕西省个体私营协会办公室主任白亚军等7名个人获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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