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 周至:16歲學生被慫恿幫盜竊同夥望風

近日,周至縣人民檢察院舉行附條件不起訴宣告會,依法對一起未成年人盜竊案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並簽署了《關護幫教協議》和《附條件不起訴監督考察協議》。


周至:16歲學生被慫恿幫盜竊同夥望風


16歲的小王系某技術學校在讀學生,2019年春節期間,小王與4名同學在玩耍時,發現被害人家中無人。隨後,在同學的慫恿和勸說下,小王望風,其他四人進入被害人家中盜竊現金2300元。

  案發後,小王及其監護人積極退賠贓款,賠禮道歉,取得了被害人諒解,小王表示認罪悔罪。

  案件辦理過程中,承辦檢察官為其委託了援助律師,並深入學校、村進行社會調查,就附條件不起訴徵詢了公安機關、被害人、律師、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見。

  經審查,該院認為小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的附條件不起訴的情形,遂依法提交檢察委員會會議討論,決定對小王附條件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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