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申请劳动仲裁后的几种结果,了解清楚后可以帮你做决断


申请劳动仲裁后的几种结果,了解清楚后可以帮你做决断


前天我的那篇分享我仲裁的文章发出后,有网友问我仲裁后对方有几次上诉机会。因为我们的仲裁还在等裁定书,实战只到此为止。我专门问了我们的援助律师,也查了下资料,研读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条款。根据我自己的理解,对仲裁后的结果简单总结一下。

一,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并且能达成一致,当庭就可以制定调解书,双方签字加盖组织印章,调解书就马上生效。生效后双方不得悔改,就是没有上诉机会。

二,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仲裁庭可以直接裁决,出裁定书。一般不会当庭裁决,但法律规定要45天结案。如果案情需要延长,也是15天之内。

三裁定书出来后,如果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就是说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深圳是2200*12=26400,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果金额超过了,双方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时效没有对送达做出规定。

如果送达没有问题,收到仲裁书15日后双方都没有上诉,裁定书生效。

四如果对于47条规定的仲裁裁定不服,48条规定劳动者不服可以在15日内上诉。49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条款总结:只要是证据确凿充分,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打赢官司没问题,就是要熬时间。


申请劳动仲裁后的几种结果,了解清楚后可以帮你做决断


申请劳动仲裁后的几种结果,了解清楚后可以帮你做决断


申请劳动仲裁后的几种结果,了解清楚后可以帮你做决断


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51条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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