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果被執行人不執行法院判決,並且還再次使用信用卡消費,算不算犯了不執行判決罪?為什麼?

1仁義禮智信1


在誠信體系越來越重要的今天,信用卡作為銀行授信給持卡人使用的具有透支功能的卡,持卡人和銀行之間是民事法律關係。如果一個人沒有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那麼有可能會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系統,而銀行是有可能從後臺看到當事人的失信信息的,從而引發徵信預警,從而對持卡人採取降低額度,凍結使用等情況,但這並不是必須照做的事情,而一個內部評估的結果。

所以,即使被執行人上了法院的失信人員名單,也會對其限制消費,也並不一定會觸發信用的暫停使用,那麼使用信用卡消費,又怎麼算犯了拒執罪呢?

01

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罪,需要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而抗拒執行

題主想表達的是,被執行人既然可以使用信用來消費,那麼他應該是有執行能力的,但被執行人卻沒有主動履行判決確定的生效義務,這種情況看似是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其實事實並非如此。

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罪,要求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拒不配合執行,故意轉移財產,故意低價處置財產,或者毀壞財產,就是想盡一切辦法來阻礙強制執行。而從這些財產線索中就可以判斷出來其具有執行的能力。

但是信用卡並非如此,前面已經說過信用卡並非持卡人的個人財產,而是銀行基於信任給被執行的授信,允許他先消費後還款的合同約定,而且合同雙方當事人只要認真履行義務,那麼通常情況下並不會發生撤銷信用卡的行為。信用卡既然不是持卡人的個人財產,那麼就必然不會發生牴觸執行的後果,何來的拒執罪之說呢?

02

即使被執行人進入來失信系統,只要銀行沒有解除給他的信用卡授信關係,就可以正常使用信用卡

被執行人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系統後,其手上的信用卡不屬於他名下的財產,為了維繫正常的經濟活動秩序,法院也沒有權利去要求銀行凍結他的信用卡,只要銀行和持卡人之間的信用卡使用關係一直存在,那麼他的信用卡就可以消費,可以正常使用,這與被強制執行沒有內在的,必然的關係。

當然,被執行人有可能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的行為,當被執行人持信用卡去購買高鐵和飛機票時,可能會觸及相關係統的預警功能,當知道被執行人員又一次違反高消費,這時法院可以對其進行司法拘留等措施。

但是這個單一的行為並不一定就可以被定為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罪,要定罪需要全面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才行。

結語

由上可知,被執行人能否使用信用卡與法院沒有關係,與是否執行了生效判決沒有關係,看的是銀行是否對其同時採取了信用的停止使用措施。


只能說,當一個人出現在了失信人員名單系統裡面後,會引起銀行的高度重視,會想辦法控制其信用卡消費,比如降低額度等措施,或者要求其還款後解除合同關係,但實際動作中,銀行不得不考慮其實際還款能力,假如因為一下停止反倒讓其沒有能及時還款,引發新的訴訟,而銀行也沒有辦法拿到錢,那麼銀行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的呢,畢竟信用卡是民事關係是雙方協商的過程,不會因為其他案件而觸發停卡的情況,銀行為了自己的利益,會採取更有利自己的措施。


悟法析律


你說的應該是,拒執罪吧?。

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情況。

現階段法院的執行步驟大致是,立案,查賬戶,送達,通知被執行人到法院或上門查找,無果後上失信。發佈失信決定書,以及限制消費令。而且一個案子,沒意外情況,只有180天執行期,在此期間得得出,是結案還是調解又或是終本。當到這步時候基本所以銀行的信用問題決定的事,基本就涼涼了,比如你說的信用卡。

而且信用卡怎麼說,算個人資產麼?或者說他違反了限制消費令時,你可以去執行局負責的執行員那反饋。不過說實在的,他的銀行賬戶沒出意外的情況下都在監控中,有相當餘額的都會被凍結劃扣的。

所以感覺你說的情況好像挺怪異的。雖然我有見過被執行人信用卡套出來還錢。

且目前我見過的拒執罪基本都是,在執行過程中轉移財產。


大頭遊戲說


這種情況應該不會發生。

畢竟,案件到達執行末期階段最少也有大半年時間,髮卡銀行一般應該知道,或者說判決與民事裁定也能夠進入各家銀行的內部監控網絡之中,這樣的話,銀行一般會凍結止付該信用卡,待持卡人被執行終結後再決定是否允許其繼續使用信用卡。

如題,如果案件沒有進入髮卡行監控範圍或者持卡人本身信用卡額度比較低,則會出現題主的假設。如此,是拒不執行罪嗎?

當然得分情況,如果該信用卡上有較多的存款餘額,則法院會以拒不執行罪處理,至少下達裁定書通知髮卡行,強制扣劃該存款。如果純屬信用卡透支款項,則此資金屬髮卡行給予的免擔保信用貸款,並非持卡人本身資金,不能以拒不執行罪處分。


四川達州


我非常肯定告訴大家,失信人可以照常用信用卡,而且額度還可以很大,銀行根本沒有凍結,至於我怎麼知道的,保密。


用戶8343935877849


強烈要求法院執行局將具備拒執罪條件的被執行人按欠執行款多少入刑!強烈建議法院出臺政策,失信被執行人透明消費,凡有財產轉嫌疑的被執行人未履行的執行款,由其繼承人繼承。


中國定海神針


應該不是,屬於執行判決的事,不屬於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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