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民间借贷如何才能判定为诈骗罪?

吴少洪


你这主观出发点都不对,为啥一定要弄一个诈骗罪给人家如果是正常利率借贷,你应该感恩,看这问题,你是想做老赖。


不完整大叔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民间出现的借贷行为越来越普遍。但因为监管较弱、借贷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民间借贷纠纷也越来越多。有些甚至跨过了法律的红线,发展演变成为诈骗行为。

那么民间借贷和诈骗有什么区别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是借款人向他人开具借款凭条、许以一定利率而获得他人资金的一种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如果出现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调解。

而关于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已经触及了刑法,要由刑法来仲裁,一旦定罪,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和诈骗罪的规定,可以看出民间借贷是普通的借贷行为,不存在主管恶意,而诈骗罪是要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即存在主观恶意;另外,民间借贷行为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欺骗,而诈骗罪需要行为人通过某种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然后才会错误的处置财产,蒙受财产上的损失,使行为人违法获得财产。诈骗行为有两个重要的要件,即虚构事实和非法占有。

以上的解释可能相对枯燥,我们就举一个例子来看看两者的区别。

如果有两个自然人A和B,A由于生意上的需求,在向B明确告知借款用途,并出具借条以后,借取了一万元资金,投入生意。这就属于民间借贷。A只要在约定时间到期后根据借条约定偿本付息,民间借贷的行为就已经完成。

但是如果A以非法占有B的资金为目的,编造了生意上的理由,从B那里获得了借款,并且携款潜逃。这就满足了诈骗罪的定义,属于了诈骗罪。

当然,上面只是两个典型的事例。诈骗罪与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恶意。而非法占有的恶意属于主观上的心理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实际情况里很难判断。在现实的司法实践当中,更多是从行为人实施的具体客观行为事实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比如根据行为人与出借人的相互关系、借款的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及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当然,由于我国当前的民间借贷与诈骗罪在法律条款规定上尚有不明细、划分模糊的问题,使得很多民间借贷与诈骗罪在很多场合下不容易区分。希望国家下一步加大立法力度,出台更加详细规定民间借贷和经济诈骗的法律,将二者之间的行为进行进一步清晰界定,消灭当前存在的法律盲区,让诈骗分子真正无机可乘。



西漂农村小哥


首先,民间借贷一般是民事借贷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但是民间借贷就一定不够成诈骗罪吗?

答案是否定的,“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那么怎样的借贷可能认定为诈骗罪呢?下面就讲一讲,“借款型”诈骗罪的实务认定:

其实一般借贷与诈骗主要区别就在于 行为人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诈骗的手段,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

那么实务中如何认定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客观方面来判断:

(一)行为人借钱时有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在诈骗案中,犯罪人通常会编造一些虚假的借款用途,使被害人产生其借出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的错误认识。

(二)行为人借款时的履约能力。在很多诈骗案件中,行为人往往已经负债累累或者没有任何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将自己装扮成具有归还能力的形象。

(三)行为人是否隐匿行踪或者逃匿的行为。在借贷式诈骗中,行为人在骗得借款后或被害人追偿过程中,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更居住地点等方法来隐匿行踪,这些行为也能够反映出行为人不愿归还借款的主观心态,是判断行为人性质的重要依据。

(四) 行为人是否有还款的意愿。通过归还本金的金额,归还的方式,归还的主观意愿来判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总之,民间借贷认定为诈骗需要综合判断,现在已经有实务中的案件将诈骗型民间借贷纳入刑事调整范围的案例。




经济犯罪董建林律师


民间借贷与诈骗罪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多数情况下不能转化。只有,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时候,才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民间借贷,受民事法律关系调整。

1、通俗的说,可以理解为,民间借贷就是发生于民间的,发生于老百姓之间的借贷行为。

2、借款时,借款人是想一段时间之后是要归还的,比如1年。初心,是好的,是善良的。至于,后来是否能够真实的还款,并不影响初心,即使归还不了,也只是违约行为。

3、当初的拟借款用途是真实的,当然,后续可以改变借款用途,没有本质上的影响。

4、当时,提供的借款材料都是真实的,比如: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诈骗罪,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要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上,要具备刑事行为能力。可以通俗的理解,实施诈骗的人,应该是一个正常人。可以想象的到,幼儿、植物人等是不能实行诈骗罪行为的,主体不适格。

2、主观上,有诈骗的故意。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借款时,就没有想过要还款,初心不正,是险恶的。

3、客观上,实施了诈骗的行为。一般来说,行为上表现的也较为明显,比如,诈骗发生时,文件上的签字都是假的、车辆行驶证假的、房产证假的等等,诈骗的钱财,也没有明确的合法的用途等等。

4、客体上,侵犯了国家的刑事法律规定。罪刑法定,我国刑法,有关于诈骗罪的具体规定。

同时,诈骗罪有数额标准,数额够了,才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简单说,诈骗100元钱,这是不构成犯罪的。诈骗罪,立案的数额起点,各地有所不同,有: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结论:只有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时候,形式上的民间借贷才有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二、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结论、法律依据,你想要的都在这里。读懂,你就是自己的专家。


千千问


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满真相或者虚构事实为手段,即使出借人是自觉自愿将款项交付给这个所谓借款人,即使这个所谓借款人出具了借条,那么这个所谓借款人也可能构成诈骗。现实生活中,以民间借贷为幌子的诈骗主要是借款时根本就不准备偿还,但是还以种种借口向他人借款。


侍江律师


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构借款用途,借款后挥霍一空,经催要拒不积极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可以构成诈骗犯罪。


赵宇宏


被骗的人报了警警方查实清楚了就是诈骗罪,如果没人报警那谁知道那是一伙骗子呢!



Gungun红尘


民间借贷,借了支付利息你管人家用来做什么?跟你报半毛钱关系也没有,为了收几分钱利息借而已别把自己说的那么高尚


用户5747953559682


打击高利贷,各种忽悠套路小贷公司!特别是某些帮凶!


用户7432870449950


严历打击民间放高利贷行为,发现应严惩不代给社会一个安宁稳定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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