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被執行人丁某主動來到和縣法院,交清拖欠3年之久的欠款3萬餘元,至此,這起立案不到半月的執行案件順利執結。
丁某於2016年向常某借款3萬元,約定借款期限一個月,並由褚某、倪某提供連帶擔保責任。後丁某未如期還款,並“蒸發”,甚至連褚某、倪某也玩起了失蹤。
今年4月,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執行人員通過網絡查控,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於是轉換工作思路,著重找人。近日,執行人員連續三天“登門拜訪”,每次都吃了閉門羹。就在執行人員準備採取進一步的強制措施時,丁某從街坊鄰居口中得知法院執行人員已來多次,在法律的威懾下,主動來法院交清了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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