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性格不合 女子離婚不成欲輕生

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性格不合 女子離婚不成欲輕生

您當前的位置 :新聞中心>荊州社會正文 來源: 荊州新聞網 時間:2018-06-14 09:17

荊州新聞網消息(通訊員楊瓊)6月4日上午,一名女子在天府中路一棟五層居民樓樓頂,坐在邊緣圍牆上,一條腿伸出牆外,聲稱離婚不成就要跳樓。

接到報警後,縣公安局等相關部門迅速趕到現場施救。監利法院接到消息後,迅速檢索立案信息,未查到該名女子的起訴記錄。立案庭趙斌成隨即火速趕往現場,參與勸解和營救。經過反覆溝通,該名女子終於平息了激動的情緒,從樓頂下來,但聲稱一定要離婚。

經瞭解,該女子是安徽人李某,2015年在湖北黃岡務工時認識了監利縣毛市鎮的男子唐某,二人很快開始戀愛,並於2015年10月登記結婚。2016年6月生育一女。由於雙方婚前缺乏瞭解,婚後因性格不合經常發生矛盾。在小孩出生兩月後,二人各自外出務工,沒有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今年以來,雙方經過協商,約定一起回監利縣辦理離婚手續。5月底,二人一同前往監利縣民政局,卻被告知李某戶口本上婚姻狀況登記信息為“未婚”,需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變更信息後才能辦理離婚手續。李某離婚心切,迅速趕回安徽老家變更戶口信息,於6月3日趕回監利,並與唐某約定於次日一同前去辦理離婚手續。次日一早,李某給唐某打電話,但唐某要求李某先給付一萬元才同意離婚。李某不同意,唐某就不去民政局。於是李某打車來到唐某居住的天府中路一棟居民樓找唐某。二人見面後,溝通不暢,發生口角。李某一氣之下爬上樓頂要跳樓,於是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經縣各部門協商,由監利法院受理此離婚糾紛,依法辦理。監利法院立案庭庭長趙斌成將李某帶回監利法院接待室休息,併為其辦理了立案手續。在瞭解了李某的訴求以後,趙斌成與容城派出所聯繫,又將唐某傳來法院,組織雙方面對面調解。李某稱唐某有家暴傾向,堅決要求離婚,女兒由男方唐某撫養,且李某不承擔撫養費,但要求隨時探望女兒。唐某稱離婚、撫養費的問題都同意,但不同意李某探望女兒。雙方之間敵對情緒很強烈。經過近三小時的溝通和解釋,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雙方離婚,女兒由唐某撫養,李某有法定探視權。二人當場簽下了離婚調解協議書。因李某要求趕回安徽老家,監利法院中午加班為此案製作了民事調解書,並於下午三點送達給雙方。簽收調解書後,李某終於放鬆下來,露出靦腆的微笑並向法官們表示深深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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