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恋人共同购房,分手后房子应该这么分

恋人买房,筹备未来的家本是一件喜上加喜的事,但若未能终成眷属,分手后两人共同购置的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

恋人购入婚房后感情生变,最终分手,此种情况下,已经购入的婚房往往会导致众多纠纷,例如房屋应当归属、利益如何分配等一些列问题。近年来,这一类案件越来越多,由于当事人并没有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所以此类共有房产的分割不适用离婚中的财产分割。

那么,恋人共同购房,分手后该用什么形式进行分割?

房子就是房子,不可能像其他财产那样进行分割,总不能你一间厨房我一间卧室这样分吧?

两人也分手了,不可能共同拥有,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有两种分割方式:折价分割,变价分割。

折价分割:拥有财产的一方对对方,按照房屋价值的比例为对方支付一定的补偿。

变价分割:将房屋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房子价值很高,总有一方想要获得房屋的产权,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人选择折价分割。

折价分割,如何确定由谁来拿房?

第一,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结合双方的经济能力。尽量确保取得房屋的一方,有偿还贷款或其他债务的能力、有向对方支付折价的能力。如果想要房子却拿不出钱来偿还贷款、支付对价,那分割就成了空谈。

第二,考虑共有份额多少及对房屋的贡献大小。一般情况下,出于公平原则的考虑,对于按份共有的房屋,由所有份额较多的一方获得房屋产权;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由对房屋所做的贡献具有明显优势的一方获得房屋产权。

第三,考虑房屋的管理和居住情况。如双方对共有房屋的贡献较为平均或差距不大,则可从最大程度保障双方当事人生活安定及照顾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的角度出发,由历史上长期居住于房屋及当前居住在房屋的一方获得房屋产权为宜。

对于未出资的一方,如何确定份额?

这种情况,最常见与高净值人群的婚恋,一方全款买房。这种情况下,虽然未出资的一方没有对共有财产作出贡献,但是在房屋登记的时候,登记为共有人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视为出资一方对未出资一方的赠与。

在分手后分割共有房产的案件里,依惯例,未出资一方的份额确定一般为10%到30%左右。当然,这种分割,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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