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交警总觉得这辆“货车”有点怪 竟是辆“变形金刚”

2018-06-19 22:32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王思勤 童海宝 陈国东

交警总觉得这辆“货车”有点怪 竟是辆“变形金刚”

近日,高速交警在甬台温高速宁波段巡逻时,竟发现一辆冒充大货车的拖拉机!

当时,宁海西店镇境内的高速公路主车道上,一辆大型“货车”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在匀速行驶。但是,巡逻交警远远地就发现了这辆车的特殊之处:车尾部挂着一个黄色车牌,但这个车牌比一般的机动车牌照大得多。交警立即驱车跟进了这辆“大货车”。

靠近一看,这辆车尾部悬挂的放大号牌上写的是:皖01A94**。再仔细一看,这竟然是一辆拖拉机!交警立即通过喊话器,将这辆车引导到前方不远处的宁海北收费站。

车子驶出收费站,在外广场停了下来。交警上前向驾驶员敬了个礼:“师傅,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驾驶员彭师傅掏出了两本证件,交警一看,这两本分别是拖拉机驾驶证和拖拉机行驶证。行驶证上明确标明了,这辆外观上很像重型普通货车的车辆,实际上是一辆拖拉机。

经询问了解,驾驶员彭师傅是今年5月4日刚刚考取了准驾车型为G的驾驶证(即拖拉机驾驶证),他本想到温州开拖拉机货运赚钱,不料这1个多月来,他在温州接不到活,就准备开着这辆拖拉机返回老家安徽阜阳市。

交警查了一下,彭师傅开着拖拉机从温州上了高速,开到宁海境内已经驾驶了100多公里,而从温州到安徽阜阳的行程约1000公里。彭师傅说:“我不认识路,对交通法规也不是很熟,跟着导航就上了高速公路。”

交警告知彭师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5条规定,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是禁止拖拉机通行的。拖拉机在高速上行驶,不仅违反交通法规,而且从技术条件来讲,它的设计是达不到高速行车的安全标准的,很容易引发追尾事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交警核实驾驶证、行驶证信息后,以违反禁令标志为由对彭师傅作出了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对此,彭师傅连连点头,表示自己知错了,“以后一定好好学习交通法律法规”。他还向交警保证,返回安徽老家剩下的800多公里点多路程,他会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平安到家。随后,彭师傅驾驶车辆驶离了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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