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古代官员被抄家,其妻为什么最悲惨?

用户59952603295


抄家的正式说法是“籍没家产”,是古代帝王使用权术的一种手段,其可怕程度不亚于灭门。

被抄的家产除了金银外,在皇帝眼中,妻子或者仆人都是抄家的理由。

明朝胡惟庸案的导火线是一位入宫的女子,结果被胡惟庸的同党汪广洋纳为妾,朱元璋听闻后大怒,对胡惟庸开始一系列的查办。当然,这只是个导火线,朱元璋查办胡惟庸的最主要原因,是想借此取消宰相制,是帝王手段。

在明朝,被抄家的官员妻子会被送到教坊司,教坊司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官办妓院,当然教坊司不缺年轻貌美的女子,官员的妻子被送到教坊司可以起到警惕作用,正所谓“淫人妻女者,其妻女必被人淫”。

在清朝,虽然官妓取消,但被抄家的官员妻子大多被发配给宁古塔的披甲人为奴,披甲人的地位仅仅高于奴隶,做他们的奴隶,由此可知,遭遇是非常凄惨的。

综上所述,被抄家的官员妻子,之所以有如此的悲惨命运,是皇帝为起到震慑其他官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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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犯罪,不仅仅惩罚官员本人,还要连累妻子儿女以及家族诸人。但在这些被波及的人群中,为何其妻的下场最为悲惨?

一,在被关押待审之时,有可能受到狱卒的言语凌辱还是小事,往往还会受到性骚扰,甚至性虐待,这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时代,许多女眷不堪其辱,自尽而保清白。

二,从个人身体素质方面来讲,古代官员之妻平时养尊处优,身体素质较差,在流放过程中,不只是可能遭到押送官差的蹂躏,还有来自各种自然水土方面的种种不适,死于路途的女眷也不在少数。

三,被判流放尚属幸运,若是被判为官奴则要可怕的多。 所谓官奴,就是属于官方的奴仆下人,一般终生服役,她们没有人身自由,可以随意分配给人,甚至没有被释放的机会。

四,比官奴更可怕的是被充为官妓,这些官妓不仅与官奴一样没有人身自由,而且还被不同的官员任意蹂躏,且不能被赎身。其所出子女继续做官妓,永远没有赦免。

五,对官员女眷来说,最可怕的是被判为营妓。如果一旦成为营妓,每天就会被那些下等士兵各种蹂躏,每日不得歇息,许多女子少则十天半月,多则一年半载,就会一命呜呼。

相对于这些女眷,未婚小姐与女仆则幸运些,未婚小姐至多被判为官奴,官妓,但营妓则很少。那些奴仆则会发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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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古代夫妻一体,所以丈夫犯了事情妻子也会遭遇非常残酷的对待。

因此历朝历代对妇女连坐规定特别详细,以清朝为例,清朝在“谋反大逆”的条例一规定,对反逆案内干连流犯的无子之妻免流;

条例二,对反逆案缘坐男犯15岁以下者送交内务府阉割,10岁以下则监禁到11岁再交内务府阉割;

条例三,明确了缘坐16岁以上男犯发配为奴,妇女及男10岁以下给官为奴,男11—15岁则监禁到16岁,再发配为奴,而不再将他们阉割。

条例四,反逆案内凌迟之犯的子孙交内务府阉割后发配为奴,10岁以下者监禁到11岁再阉割发配为奴,缘坐妇女发各省驻防给官员兵丁为奴;

条例五,是比照反逆案的亲属,不阉割为奴,均改为流放;

条例六,比照大逆定罪的罪犯不知情之祖父、父母无罪释放;

条例七,比照反逆定罪的罪犯,其不知情尊长免缘坐;

条例八,被怀挟私嫌诬陷者,不能够以缘坐律问拟;

条例九,凡是比照反逆及谋叛定罪的罪犯家属一概免其缘坐;

条例十,已经给功臣为奴的人犯,主人不能养赡,则发配为奴。

从清朝“谋反大逆”十条条例看,清朝对犯罪者父母尊上比较好,而对妻子则比较苛刻。

但是如果我们纵向从夏商开始一直梳理到明清的话,就能发现,尽管明清刑罚看似很重,但是相比之前朝代也有了不少进步的,下图是关于各个时代妇女被牵连连坐刑罚列表,从这张列表上可以清楚看到这种司法的进步,虽然这种进步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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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官员被抄家,说明他犯错很严重。那么抄家是怎么样的一种惩罚呢?抄家官方正式叫法为“籍没家产”,顾名思义家产全部没收,是惨无人道的惩罚。古代家产可不仅仅是钱和物,女眷也属于私人财产的。因此女眷也在籍没的范围之内,那么犯官的妻肯定也被没收了。那她们会遭到什么样的对待呢?

第一,如果是抄家灭族,那就不用说了肯定是杀了,千万不要觉得残忍,这种待遇已经算好的了,至少不用受折磨太久。

第二,官妻也是财产,那被没收肯定会好好利用起来,继续创造价值啊。古代有个单位叫做教坊司,那里面收容很多犯官的女眷。别看它名字好听,实际上就是官办妓院,犯官的女眷在里面充当官妓。在这里女眷有可能成为歌伎或者舞娘,待遇也相对好点,不过始终都是达官贵人的玩物。

第三,直接发卖,私营妓院或者有钱人家,他们都是比较喜欢有一定礼仪或者文化的官家人的。古代统治者残忍吧,估计那些女眷大部分情愿死了算了。不过也不一定,好死不如赖活着。

第四,流放,抄家流放是抄了钱财之后全家被流放到边远荒凉之地。也许能活着,但有可能成为奴隶,任人宰割。女眷的命运更不用说了,要多惨有多惨。

以上每一个处置方式都不会有哪个是最残忍的说法,因为用今日的眼光来看都是极不人道的。一个人犯错要那么多人承担,男人犯错让女人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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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说古代官员被抄家,其妻为何最悲惨,这是一个伪命题。实际上,“抄家”的官员眷属并不是最悲惨的。

以明清两代为例,所谓抄家,就是把官员的家产抄没入库,是一种没收财产的惩罚。在这个抄家过程中,当然是满门老小都会受到波及,有的可能遭受虐待与羞辱,而并没有说“其妻就最悲惨”。

比如说,明朝权臣严嵩遭受抄家,儿子严世藩被斩首,这应该是很严重的罪行了。但是抄家之后,严府的家眷并没有遭到特别过分的对待。一般的也就是流放边地,而且还专门恩准留了一个孙子留在内地。由于严嵩当权时,孙子们结的亲都是权贵,所以到第四代严府又重新振作了。

再入万历朝第一首辅张居正死后也遭到抄家。由于反张的政敌迫害,抄家前被封门多日,饿死了十多个人。但这饿死也是子孙眷属都在内,并不是只有女人。

一般而言,古代官员犯罪,如果是满门抄家,那么妻子眷属,大致会比照犯官自己的罪减等处置。比如嘉靖朝的首辅夏言被斩杀后,他的妻儿眷属是被流放岭南。当然,流放岭南吃苦不少,也很容易遭遇疾病而死。但毕竟说不上“最惨”。

只有犯了“大逆”之罪的女眷,才会遭遇最悲惨的命运,被卖入官办的妓院教坊司,成为受千万人蹂躏的官妓。这一点,明成祖朱棣在夺权后,对忠于侄儿的大臣眷属的处置,令人发指。

即使如此,这些犯官女眷入教坊司固然受尽折磨,但比起犯官及子弟遭受斩首甚至凌迟的酷刑,到底哪一种更为悲惨可怜?这恐怕又不好说了。

因此,如果说被抄家的女眷比起普通正常生活的黎民百姓更可怜,这个是对的。如果说被抄家的女眷比起同一家中的其他人还要可怜,这就没什么说服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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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官员如果犯错的话,他就要面临着被抄家的处罚,不仅要没收全部的财产,而且家中所有的男女老少均要受到牵连。

众所周知,古代被抄家的官员大多数都是比较有钱的,所以,女眷、丫鬟和侍女的数量也是相当的庞大。一旦被抄家后,这些女子的命运会变得相当的凄惨。那么,官员被抄家后,一般会有下列几种刑罚:

1、满门抄斩,株连九族

首先,如果被抄家的官员犯下了滔天大罪的话,则很有可能被满门抄斩,株连九族。九族之内的男女老少无一能够幸免。

2、流放

而稍微好一点的“待遇”就是流放,它是一种需要受刑者背井离乡,流离失所的惩罚。

通常,被流放之地均是不毛之地,地理条件异常艰辛,由于没有便利的交通,所以受刑者只能忍着病痛和折磨,一步一步走到流放地点。即便没有累死或者痛死在路上,勉强达到流放地之后,这些被流放的女子或官员也只能在漫长的日子里苦苦煎熬,日复一日的绝望。最终会让他们选择自尽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3、为奴为婢,卖入青楼

除了上述两种处罚之外,还有另一种惩罚是相对比较轻松的,但是这种刑罚往往会让受刑者觉得无脸见人,等待她们的命运要么是为奴为婢,要么就是被卖入青楼成为风尘女子。这种刑罚对于原本的千金小姐们来说,在家里突逢变故之后,她们锦衣玉食的生活也宣告结束。不过为奴为婢对于这些犯了错的官员女眷们来说很可能是最为轻松的惩罚了。因为,不少犯错官员的女眷被卖入青楼后,接客所得的财产均要上缴国库!自己却一无所有。因不堪其辱,所以很多女眷买被卖入青楼后均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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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基本上都是三妻四妾,有的甚至妻妾成群,在因罪被抄家时,女性比男性悲惨,她们最大的价值在声色,对于一向注重贞节、礼节的她们来说,这最悲惨。斩首还是最为轻松的结果。



(一)官方院子

这是朝廷举办的院子,她们受朝廷保护,服务王公贵族,以声色娱人,最重要的是命运不受自己掌控,碰到好一点的老鸨还好,这是姿色较好的人的去向。



对于姿色不太好或者一般的女人,那只能在这里干杂役了。

这是终身制,除非被平反。另外,她们还会被带上特别醒目的符号,比如绿色衣服,耻辱烙印一生啊!

或脏活累活,或玩弄调戏,这是她们的生活。

(二)贩卖

说到底,她们是利益的象征,为保证足够的利益,或贩卖给别人当丫鬟、女仆,或贩卖给私人妓院流落风尘。



后一种情况,服务对象各个阶层,达官贵人有,流氓无赖恶霸有,形形色色,命运好坏,全靠运气。

(三)流放

流放或许最惨,因为流放的地方偏僻,鸟不拉屎。这里,只管不饿死,剩下的就是苦力,还是苦力。长久荣华富贵,怎能忍受?



最后,压榨价值,获取足够利益,这是她们结果的最明显特征。


三叔小记


我是历史问答达人“青言论史”,乐于为您解答中国古代史的相关问题。


1、和丈夫同罪。这是常有的事情,因为一旦被抄家的话,最少也是个流放的罪名,十有八九还得掉脑袋。祸是丈夫闯的,结果自己得跟着一起受罪,可怜不?

2、充作官妓或者女奴。这也是经常性的惩罚,就比如说朱棣对待建文旧臣的女眷,基本都是这个处理措施。好好的一个女子,甚至不少都是清流名门之女,竟然沦落至此,怎么不惨?

3、沦落街头。这算是最好的结局,但也非常可怜。因为毕竟家是抄没了的,等于说是净身出户,有这么一大家子需要养活,一个女流之辈又靠什么来养活自己?比如天启朝名臣杨涟,被抄家后一家老小只能在城楼上过活!

所以,古代啊,还真不一定比现在好,甚至可以说肯定比现在不好。因为现在,最起码不会株连无辜的家人。



青言论史


在古代,官员被抄家就意味着男人被砍头了,在当时那样的封建专制社会,女人的地位是极其低下的,丈夫就是女人的一切。在女人眼里谁当皇帝都无所谓,只要自己的家庭幸福美满,丈夫仕途平顺即满足了。那么古代官员被抄家后,可想而知,下场肯定会很悲惨,我们可以分析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丈夫犯下诛族的重罪,那么女人也会被拉去一起砍头。说来着实可惜,本来活的好好的,在家相夫教子,谨遵“三从四德”,突然祸从天降,命就没有了,这上哪说理去。所以,即使无辜也只能认命,谁让自己生错了时代呢?从本质上来说,女人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牺牲品。

第二,丈夫被杀头,妻子被发配流放,这种情况的女人虽然命是保住了,然而,从此将面临生不如死的折磨。怎么说呢,大家从历史或者电视剧当中可以了解到,古代被流放的地方,大都在边远地区,环境恶劣不说,还要面临饥饿、疾病、苦役等重重考验,就算是精壮的男人也不一定顶得住。那句在清代电视剧里听过无数遍的“发配宁古塔,赐予披甲人为奴”,这宁古塔是三百多年前清朝流放人犯的地方。被遣戍宁古塔的犯人,能生还的极少,大部分都客死该地。可见被流放是多么残酷。

第三,女人只是被逐出宅院,这种情况相对上面的两条就好一些。家里的顶梁柱没了,原来衣食无忧的生活也没了。众所周知,女人在古代封建社会,不能像男人当官经商,官宦出身的女子下地干活就更不可能了。还有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孤儿寡母的,生存成了头等大事,运气好的娘家人会收留,运气不好娘家人避而远之,只能上街流浪,沿街乞讨,在古代冻死、饿死的不计其数。

第四,被当作附属品卖掉,古代这种情况较多,有的女人被送往达官贵人家里当佣人,有些姿色的女人被收去做小妾。更有甚者,被抓去送往军营当营妓,对女人来说不但是对身体上的考验,也是精神的折磨。

在中国历代的封建社会,没人会真正关心女人的存在,她们作为最无辜的人群,没有办法左右自己的生活。值得庆幸的是,封建制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女人的权力、地位都得到了很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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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犯有大罪之后,一般会被砍头或者发配,之后其家产会被没收,这一刑罚被称之为籍没家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抄家。



古代官员三妻四妾,一些权势比较大的官员更是妻妾成群,而当官员被抄家后,妻女的结局甚是悲惨,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打入贱籍,沦为奴才

在抄家之后,官员家中女眷一般都会被打入贱籍,或者入宫为奴,也或者被送与其他王公大臣,政府官员。



这一部分相对而言算是过得比较好的,虽然终日劳累,但是终归不用愁于生计,或许还有出头之日。

比如唐高宗李治的奶妈卢氏曾经就是滑州总管杜才干之妻,但是由于杜才干谋反,所以卢氏被没于宫中为奴。之后由于乳养李治,被封为一品燕国夫人。类似的例子还有上官婉儿也是被籍没入宫为奴,结果被武则天看中,所以被破格升做了女官。



自谋生路

如果官员罪责不是很重的话,在抄家之后只会把府中女眷赶出家门,让他们自谋生路。

这一点也算幸运,也算不幸。由于这些富户家庭的女性一般只知如何梳妆打扮,根本没有其他的谋生手段,所以在家产被没收以后,他们面临的生计问题是非常难以解决的。

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过得穷困潦倒,甚至露宿街头,更有一部分被拐卖沦为娼妓。



罚为官妓

明清时期,一般大型的妓院都是有朝廷颁发的牌照的,这部分妓院在朝廷允许下经营,被称之为教司坊。

被带到教司坊的女人,年轻漂亮的沦为妓女。年老丑陋的被安排负责杂役和繁重的劳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着屈辱和劳碌的生活,直到去世。



历史上由于明代朱棣发明的瓜蔓抄(对犯罪者株连的一种抄家方式),导致了教司坊妓女数量大增,由此可见大部分犯官女眷都被处罚进入了教司坊为妓。

教司坊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明末南京教司坊中的秦淮八艳,如董小宛、李香君、卞玉君、陈圆圆等。如果没有奇遇的话,一般会在教司坊中渡过一生。



发配给披甲人为奴

清代独有的处罚方式。披甲人是指投降清朝的外族军士。他们地位低于士兵,仅高于奴隶。

这些披甲人基本上都在边疆苦寒之地。而这些富家小姐千金一旦被判赐予披甲人为奴,基本上就宣布了死刑。

我们看清宫剧中最著名的就是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而宁古塔在黑龙江地带,很多富家小姐或许还没有走到这个边疆苦寒之地就已经死在路上了。



当活着走到了命运更加悲惨,她们就成了这个披甲人的私有财产,随意折磨凌辱,甚至可以随意处死,因为朝廷根本不会在意这些被罚为奴的女眷。

或许发配披甲人为奴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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