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溫州市洞頭區北嶴街道失信被執行人陳定生

被執行人陳定生,因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民間借貸糾紛款

293.62萬元及利息等義務且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浙江省溫州市洞頭區北岙街道三盤東路。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聯繫舉報電話: 0577-88018110。

溫州市洞頭區北岙街道失信被執行人陳定生

執行案號:(2017)浙0305執210號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陳定生

年齡:59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3303221959****201X

戶籍所在地:浙江省溫州市洞頭區北岙街道三盤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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