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2 台州出臺創新券新政 “含金量”進一步提升

台州出臺創新券新政 “含金量”進一步提升

一張小小的創新券,讓小微型科技企業“夠得著”大型科研儀器,讓高端設備不再“睡大覺”。台州市興達軟件開發有限公司是領到市本級創新券的第一家企業。當年他們委託做了8份軟件檢測報告,按照以往,要花費1.75萬元,通過申請,他們獲得了1.15萬元的創新券,可以抵消掉裡面的大部分費用,自己只需負擔剩餘的6000元。

台州市自2015年出臺《創新券推廣應用實施管理辦法》(試行)後,至今已經發放8461萬元創新券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的科技創新,申領企業達3711家。

為幫扶小微型科技企業搭上創新驅動發展的高速列車,台州市財政局、台州市科技局不遺餘力推動該項工作。在認真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多次修改的基礎上,形成《台州市創新券推廣應用實施管理辦法》。

台州出台创新券新政 “含金量”进一步提升

擴展支持範圍

創新券支持範圍從《管理辦法》(試行)的檢驗檢測、合作研發、委託開發、研發設計、檢索查新等拓展到合作開發、委託開發、科技查新、測試分析、產品設計、專利權評估等。

台州出台创新券新政 “含金量”进一步提升

放寬發放對象

由《管理辦法》(試行)的“在市本級註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中小型企業、農業科技企業,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下的,財務機構健全,財務管理規範,無不良信用記錄”放寬到“在市級(含椒江區、黃巖區、路橋區、高新區和集聚區)註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財務機構健全,財務管理規範,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

台州出台创新券新政 “含金量”进一步提升

優化操作流程

申請使用過程由原先4個環節優化為2個環節,企業憑營業執照完成用戶註冊,即可領取一定額度的創新券使用;創新載體憑服務項目名稱、技術服務或交易合同、發票等憑證即可申請兌付。先領先得、見票即兌,有效期限為3個月,過期收回。

台州出台创新券新政 “含金量”进一步提升

加大扶持力度

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在扶持期內申請創新券,頂尖人才、領軍人才、高端人才、特優人才和高級人才分別給予每年最高20萬元、18萬元、15萬元、12萬元和8萬元創新券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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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監管督查

創新券實行實名制,不得轉讓、買賣,不重複使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對通過創新券騙取財政資金的企業和各級各類創新載體,將視情節輕重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實行限期整改、給予警告、停撥或追回財政資金等處理;列入信用“黑名單”的,3年內不再給予科技項目和財政科技資金支持,情節特別嚴重的載體予以摘牌。構成違紀、涉嫌犯罪的,將依紀依法處理。科技、財政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創新券使用情況進行評估檢查,每年按不低於5%的比例進行隨機抽查。

(梁寅芳 邰財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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