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郑州简史》节选 修志——面向未来,透析现实,总结历史

八十七

修志——面向未来,透析现实,总结历史

考证历史有局限性。越古老的国都,留下的遗存越少越难以被发掘和定性。历史越悠久的留下的史料越少,越容易被误判。明清之前,传三代时,中国已有专职记事的史官。可后商才有系统的文字。此前若有史官,缺文字,语言亦有限,或以符号或结绳记事。《左传》提到“郑志”,无从考究。北魏卢元明著的《嵩高山记》,唐卢鸿一著的《嵩山记》,宋张景俭著的《嵩岳志》,南宋尤袤著录中提及的约北宋时的《郑州图经》,仅存书目。

史官不记当朝事,原本为实话实说。但当朝否定前朝事,痛扁前朝标榜今朝却是通病。就现存史料而言,志书以明清居多。建书院和修志,是明清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传承。

明时郑州地区编纂的主要志书有:明景泰(1450-1457)《郑州志》,佚。明成化十六年(1480)《登封县志》。明成化二十年(1484)《密县志》,佚。明弘治元年(1488)《汜志》,佚。明弘治十一年(1499)《汜水县志》,佚。明弘治(1488-1505)时的《巩县志略》,佚。明弘治-正德(1488-1521)《新郑县志》,佚。明正德七年(1512)《登封县志》。明正德九年(1514)《中牟县志》。明嘉靖五年(1526)《登封新志》。明嘉靖庚戌至隆庆四年(1550-1570)《嵩岳志》。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郑州志》。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汜水县志》。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巩县志》。明嘉靖《荥阳县志》,手抄本。明隆庆三年(1569)《登封县志》。明万历三年(1575)《新郑县志》,佚。明万历四年(1576)《荥阳县志》,佚。明万历十二年(1582)《中牟县志》,佚。明万历十四年(1586)《登封县志》,佚。明万历二十三年(1594)《中牟县志》。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嵩书》。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荥阳县志》,佚。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汜乘》。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新郑县志》,佚。明万历时的《郑州志》,《荥泽县志》,《河阴县志》,《密县志》,均佚。明天启(1623)《中牟县志》。明崇祯七年(1634)《密县志》,佚。

清时郑州地区编纂的主要志书有:顺治五年(1648)《登封县志》。顺治八年(1661)《嵩高志》。顺治十年(1653)《密县志》。顺治十六年(1659)《密县志》。顺治十六年(1659)《新郑县志》、《嵩山志》、《荥泽县志》、《中牟县志》、《汜志》,还有已佚的《巩县志》、《郑州志》、《荥阳县志》,佚。康熙九年(1670)《中牟县志》。康熙十二年(1673)《嵩阳石刻集记》。康熙十七年(1678)《荥阳县志》。康熙十八年(1679)《登封县志》,佚。康熙二十二年(1683)《嵩阳书院志》。康熙三十年《巩县志》,佚。康熙三十年(1691)《河阴县志》。康熙三十二年(1693)《郑州志》。康熙三十三年(1694)《新郑县志》。康熙三十四年(1695)《密县志》和《荥泽县志》。康熙三十五年(1693)编纂的《登封县志》和《嵩阳庙史》。康熙五十一年(1712)《巩县志》,佚。康熙五十五年(1716)的《说嵩》。康熙三十五年至雍正十年(1696-1733)间编纂的《会善寺志》。乾隆三年(1738)《郑州直隶州志》。乾隆九年(1744)《汜水县志》。乾隆九年(1744)《登封县志》。乾隆十年(1745)《巩县志》。乾隆十一年(1746)《荥阳县志》。乾隆十三年(1748)《中牟县志》、《荥泽县志》和《少林寺志》。清乾隆十五年(1750)《密县志》。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新郑县志》。清乾隆五十二年(1786)《登封县志》。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巩县志》。清嘉庆十六年至二十年(1811-1815)《密县志》。清同治八年(1869)《中牟县志》。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河阴志稿》。

修志,为什么要修志?为修志而修志有何意义?不总结历史,不吸取经验教训以利发展,修志干什么?“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历史,谁调查的最深最透彻?当然是历史学家。可帝王引用孔子“述而不作”的话说,历史学家只有记述权,没有发言权。于是,没有历史定论,更没有对未来的推演,更不要说数字化时代的定量分析。于是,没有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信与不信的弹性太大。为记述而记述,成诸多华而不实、沽名钓誉的伪学者的托辞,志书的质量越来越差,且打肿脸充胖子,自病不觉。

帝王借孔子的话封堵历史学家的嘴,如此荒诞的修志原则却被历代大儒和御用文人奉为至理名言,成为修志的基本原则。难怪范文澜、郭沫若都要违背原则,有含沙射影的杰作和嫌疑。说孔子、司马迁皆“述而不作。”笔者感觉像是个睁眼瞎。不足20岁时像诗一样背诵的“太公史曰”,40年后记忆犹新。至于孔子,更不消说,看看他对子产和邓析那一语中的评述就不难明白,这是个多么述而善作的大师。孔子和司马迁“作”得画龙点睛,惜墨如金。孔子讲述而不作,只怕是力戒阿谀逢迎的曲解和媚俗。可是,去掉形容词,照搬条目体,将报来的分志合成一个大拼盘,高薪聘用责任编辑,抠出错别字,加上大字体,古香古色地印制一大摞,再加一个精致的包装箱,便大言不惭,言之凿凿,谓之精品,谓之信使。获诸多大奖,窃喜青史留名,名利双收,洋洋自得,非但没有跳出媚俗的窠臼,且集旧志之大弊。

说一千,道一万,实质不是作与不作,也不在于当代人能否记述当代事,而在于怎样民主、科学、实事求是地准确地记述历史,揭示历史赋予现实和未来的真谛。这或许正是范文澜、郭沫若等史学家不由自主地“明知故犯”的原因。看破红尘者满腹经纶、老成持重地念叨“难得糊涂”,可曾晓得的“疑是民间疾苦声”,“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竹?可曾晓得那才是真正的板桥风骨。司马迁率先写当朝,触皇帝之“逆鳞”,正是要实事求是。正因为如此,司马迁的下落成千古谜团。也正因为如此,这个德才兼备、忍辱负重、置生死于度外的历史学家,迄今为止仍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序、述、论、议。述,多义字。记述,陈述,阐述,论述。阐述即论述深奥的问题。《汉语大字典》中,“作"的含义近20个。《论语·述而》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孔子这里说的“作”应指矫揉造作,胡编乱造。先秦古籍中“作”有多处指虚假的话或论述。《说文解字》说,“作”从人从乍,而“诈”从言从乍,胡乱造作为“诈”。

修志先修身,修志先立志,修志先修德。“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嫉贤妒能,以偏概全,照猫画虎,不求甚解,不懂装懂,如此之忠“述”,是借“述而不作”做欺世盗名、沽名钓誉之作。改革开放至今,诸多志书编纂对“述而不作”的实施是把封建糟粕当古训当精华。述也好,作也罢,咬文嚼字亦可。老子、孔子是人不是神,也不是百分之百地正确。作品如人品,言与行之间的差别,志书质量因人而异。归根结底,史学家义不容辞的使命是:量力而行,唯是是求。是,史实,理义,包括实至名归的誉利。按部就班,亦步亦趋,照本宣科,食古不化,与创新无缘,不符合改革开放时代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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