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故意殺人案。此前,一名男子與足療店女老闆因費用問題發生糾紛,隨後該男子將門店老闆活活勒死,更可怕的是他還縱火焚屍滅跡!
案發現場
一男子與足療店女老闆因費用問題發生糾紛後,用繩索勒其頸部致其死亡,為毀滅證據,他還製造火災,試圖毀屍滅跡。昨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判處被告人死刑。
經審查查明:2015年9月14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曾某來到貴陽市雲巖區宅吉路附近,在被害人蘇某某(女)一人開設的足療按摩中心做足療和按摩。
被告人曾某在接受服務並休息後,準備離開。此時,雙方因為付費問題發生糾紛。
爭執中,曾某勒住被害人蘇某某的頸部,將蘇某某勒倒在按摩床上,讓其失去反抗能力。當發現被害人蘇某某尚有知覺,曾某隨即關閉足療店的捲簾門,又用足療店內的滅蚊器的電線,繼續勒住蘇某某的頸部,直至其死亡。
此後,曾某為掩飾犯罪、毀滅證據,又用足療店的棉絮等物品覆蓋在蘇某某的屍體上,並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引燃房間,將足療店的捲簾門關閉後逃離現場,同時還將被害人蘇某某的手機等物品拿走。
市民發現火災後,立即報警。貴陽市雲巖區消防大隊趕赴現場,將火撲滅。
經鑑定:蘇某某是被繩索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並被焚燒屍體。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因瑣事糾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他人死亡,之後又縱火焚燒屍體,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曾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曾某於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蘇某等4人(被害人蘇某某家屬)經濟損失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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