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此前,一名男子与足疗店女老板因费用问题发生纠纷,随后该男子将门店老板活活勒死,更可怕的是他还纵火焚尸灭迹!
案发现场
一男子与足疗店女老板因费用问题发生纠纷后,用绳索勒其颈部致其死亡,为毁灭证据,他还制造火灾,试图毁尸灭迹。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判处被告人死刑。
经审查查明:2015年9月1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曾某来到贵阳市云岩区宅吉路附近,在被害人苏某某(女)一人开设的足疗按摩中心做足疗和按摩。
被告人曾某在接受服务并休息后,准备离开。此时,双方因为付费问题发生纠纷。
争执中,曾某勒住被害人苏某某的颈部,将苏某某勒倒在按摩床上,让其失去反抗能力。当发现被害人苏某某尚有知觉,曾某随即关闭足疗店的卷帘门,又用足疗店内的灭蚊器的电线,继续勒住苏某某的颈部,直至其死亡。
此后,曾某为掩饰犯罪、毁灭证据,又用足疗店的棉絮等物品覆盖在苏某某的尸体上,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引燃房间,将足疗店的卷帘门关闭后逃离现场,同时还将被害人苏某某的手机等物品拿走。
市民发现火灾后,立即报警。贵阳市云岩区消防大队赶赴现场,将火扑灭。
经鉴定:苏某某是被绳索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并被焚烧尸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因琐事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他人死亡,之后又纵火焚烧尸体,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曾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曾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某等4人(被害人苏某某家属)经济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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