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稷山四舉措整治“散亂汙”企業

近期,稷山縣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大對“散亂汙”企業整治取締力度,重拳出擊,鐵腕斬汙,取得階段性成果。截至目前,該縣累計排查登記在冊企業775家,對354家整改類企業限期整改,對421家取締類企業依法予以取締。

領導靠前指揮,強力推進整治。縣領導多次深入一線進行督戰,對“散亂汙”企業整治取締情況進行專項督察,多次協調解決各部門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制訂的各項措施得到強有力推進。

全面細緻排查,建立清單臺賬。嚴格落實省、市工作要求,從快從嚴治理到位。各鄉鎮組織力量對本轄區存在的“散亂汙”企業,開展拉網式再排查、再整治,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覆蓋、無死角,並建立“散亂汙”企業整治取締工作臺賬,明確責任清單。

部門聯動執法,形成攻堅合力。縣公安、環保、供電、市場、國土等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聯動,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對421家取締類企業按照“兩斷三清”標準依法徹底取締,對354家整改類企業全部停產檢修整改。

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監督檢查。落實安監、住建、國土、供電等7家牽頭單位和各鄉鎮“散亂汙”企業查處取締主體責任。同時,縣政府組建了6個督察組,對全縣“散亂汙”企業整治取締工作進行全方位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反饋,不定期通報,督促落實,確保整治取得實效,以生態環境的高質量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牛東海 南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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