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到今年,朋友圈的揭露大學老師性侵的爆文一篇接著一篇。
乘坐順風車遭遇性侵的事件也屢屢發生。
前幾天劉強東和明大女生的性侵案也鬧的沸沸揚揚,本文先不論其真與假。只關注大學生被性侵的事情。
一年多前自殺的美女作家奕含在描述自己遭遇性侵時說過:沒有人知道我害怕睡覺,害怕晚上,害怕早上,害怕陽光,害怕月亮。
因性侵而自殺,因性侵而被殺,因性侵而抑鬱,本應該是藍色的青春,從遭遇性侵那一刻便成了灰色的世界。
我相信,生活中99.99%的人都是好人,但也有0.01%的壞人。 然而這0.01%的壞人足以毀掉一些好人原本應該幸福的人生。
《不能說的夏天》將真事案件搬上銀幕,更是國內第一部關注校園性侵的商業電影。道貌岸然的教授為了一己私慾利用職權之便對女學生進行誘姦行為,從而引發的一連串對決。
在電影《不能說的夏天》裡,白白說: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每當一個受害者站出來講述自己被性侵的經過時,總會有人帶著懷疑和揣測,從受害者的身上找原因。
她是不是穿太少了,是不是喝酒了,是不是跟人打情罵俏了,為什麼要上他的車,為什麼要去他家……?
這種邏輯就是victim blaming,被害者有罪。
劍橋大學致力於普及性知識的組織Cambridge for Consent,這樣定義這一概念:
“被害者有罪”是一個涵蓋性術語,指任何行為或語言,暗示或明確表示一樁罪行——這裡特指性侵——的受害者要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負責。
這種邏輯的問題就在於,你在為施暴者找理由,從而將他的責任轉移到了受害者身上。
幾乎所有被傷害的弱者,承受無來由的虐待時,都會在心裡反問自己: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我?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
然而,長大後的教育和網絡上的心靈雞湯,總是教人面對現實,改變自己。結果,委屈的自己被改變,殘酷的現實還是那個現實。
“沒有人告訴他們。能夠改變自己的生活,可以反抗不公。“
社會之險惡,人性之劣根,令人防不勝防。這種遭遇,不僅是受害者之殤,更是一部分受害者孤立無援的選擇。
其實每個人都不是孤島。改變不會容易,真相讓人痛苦。
有些人無能為力,不情願的刺向了自己。也有一些勇敢的人,留下了這些真實的經歷。而這些真實的經歷我希望不是新聞,而是疼痛,而是警醒。
被性侵的女孩請明白自己沒有錯,錯的是那個壞人。
若劉強東真的性侵了女孩,我希望是嚴肅處理。不可以被原諒。
沒有任何身份是你性侵的權利,
沒有任何規則是你性侵的藉口,
沒有任何場合是你性侵的理由。
更沒有誰是社會不可缺少的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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