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 乐山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例被曝光

9月21日,乐山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在实处,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1.乐山市防震减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彭云金等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彭云金在任市防震减灾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发放值班补助24.4万余元;违规发放出差补助5.61万元;虚增2013年度干部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发放补助1.01万元;按照县级干部600元/人/月发放职务消费补助,共计5万余元。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37万余元。2018年7月,彭云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明确为副县级非领导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因参与决策或实施上述违纪行为,违规领取相关款项,2018年6月,时任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张卫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冷雪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综合科负责人苟兴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乐山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何俊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0月至11月,时任峨眉山市委常委何俊华违规接受峨眉山市某物流公司总经理罗某安排的宴请、峨眉山市发改局副局长苟属万安排的宴请、峨眉山市龙池镇党委书记杨换荣安排的宴请。2018年6月,何俊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乐山市人防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2月,市纪委在检查中发现市人防办主任、副主任及中层科级干部办公室面积及办公总面积不同程度超出相关标准。市人防办主任黄东升对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不严格,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办公用房及时清理整改,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7月,黄东升被书面诫勉。

4.乐山市文化馆副馆长卫明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07年至2013年,卫明在担任乐山市川剧团团长期间设立“小金库”,用于接待、支付专家报酬等,“小金库”累计收入36万余元。2014年,经卫明同意,该单位李某某等4人以虚开餐票的形式套取公款共8000元用于发放补贴,每人各分得2000元。2018年6月,卫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5.乐山大佛景区党政办剧场管理股长曾鸣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问题。2015年,曾鸣多次收受乐山大佛剧院工作人员窦某现金共计2000元;2016年11月,收受乐山祥翔广告公司龚某红包1200元;2016年12月,收受乐山传承演出文化有限公司现金2000元;2017年6月,收受神墨文化培训学校红包2000元。2018年6月,曾鸣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6.夹江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胡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胡超在任夹江县漹城镇党委书记期间,擅自决定提高预任军官津贴标准,超标准发放7720元。2015年12月,胡超同意镇长吴卫东以成昆复线征地拆迁项目因公出差为由,对项目组成员按42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共计95760元。2018年6月,胡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7.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违规发放评审费、辅导费等问题。2014年4月,时任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陈出私自决定将乐山市民族地区高中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复赛)剩余的竞赛活动经费26940元,用于发放“竞赛命题费”“评审费”“辅导费”等,陈出等12人共计领取18440元。2015年7月,市教科所组织工作人员对部分高中学校试卷网上阅卷,陈出安排对其本人在内的19名工作人员以“加班及误餐补助费”名义,发放补贴共计17100元。2014年至2016年,市教科所违规采取自行采购方式印刷试卷,共计支付印刷费105.63万元。2018年6月,陈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8.峨边彝族自治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尼苏叶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时任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尼苏叶布违规向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发放津补贴共计2万元;2014年,尼苏叶布违规向职工发放津补贴4.6万元;2013年2月至2014年7月,尼苏叶布以经费不足为由,多次向四川凉沫律师事务所借支经费共计16万元,并出具加盖县司法局公章的借条。之后,该局提供了15.4万元的燃油费、接待费等票据给该律师事务所予以报销。2018年6月,尼苏叶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9.夹江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肖天敏违规购买香烟等问题。2013年10月,时任夹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天敏用公款购买中华牌香烟50条,用于送礼;2013年9月和2016年4月,肖天敏多次虚列会议费套取现金,冲抵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6月,肖天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该通报要求,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央纪委、省纪委和上述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常抓常管,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节假日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快查严办。各县(市、区)纪委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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