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8 吉芳欠钱不还被上犹法院曝光!举报有奖!(2019年01期07)

吉芳欠钱不还被上犹法院曝光!举报有奖!(2019年01期07)

姓名:吉芳

性别:

地址:上犹县梅水乡元村村巩桥组

案情介绍:2012年8月15日,吉芳在某银行借款5000元,借款用途为建房,并约定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借款到期后,吉芳未按约定清偿本息,经多次催收未果,某银行遂诉至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对某银行诉吉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4)上民二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吉芳归还某银行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吉芳仍未按期履行。经债权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时间:2016年2月18日

执行案号:(2016)赣0724执128号

执行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4)上民二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吉芳归还某银行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被执行人吉芳全部未履行。

悬赏条件:

现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吉芳下落及财产线索。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所提供线索经核实真实有效,使案件债权全部或部分得到执行,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及时对首位举报人支付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10%),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举报电话:0797-713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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