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房子賣了多少年宅基地可以要回,法院能受理嗎?

用戶3115542041499


房子賣了多少年宅基地可以要回,法院能受理嗎?



你看這個問題,就感覺到有點題主不厚道的意思,把房子賣了,自己用了錢,而且還在想著多少年後要回宅基地,吃著盆裡看著鍋裡的。如果想自己擁有宅基地,何必當初把房子賣掉?在這裡感覺的不罵你都不行。

對於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的使用權歸我地上,房屋建築的農戶,當然農戶可以把房屋賣掉,宅基地的使用權也歸著房屋走,這就是宅基地的特殊性,但是階級的不能夠進行買賣,也不能夠繼承。只要房屋存在,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永遠歸農戶使用。

賣了房子多少年以後才能要回宅基地,其實這也是根據賣房合同來確定的,如果是永久性的賣出了房屋的所有權,那麼只要房屋不倒塌,就永遠沒有又要回宅基地使用權的可能性,如果地上的房屋不存在了,可以隨時要回宅基地。如果合同上籤訂了賣多少年,也就是說把房屋租賃出去的意思,到期以後就可以擁有宅基地了,不管房屋倒塌不倒塌。



對於把房屋賣了,還在盼著多少年以後把宅基地的要回來,對於這種現象來說,法院要根據實際情況,畢竟法院是講發的地方,是公平公正的,也是最合理的一種處理方式,那就是講究證據,如果有合同的話,而是簽訂的事,永久性購買的房屋,一般的情況下,在基地是要不回來了,法院也是不予受理的。

如果是沒有購房買賣合同,而憑著口頭協議,畢竟這種現象在過去的農村經常發生,因為農村講究的就是誠實實在,講究的是信譽,一般對於一些紙質的形式上的東西不是特別的在意,但在法律面前,卻不是這麼認為,有時法律的確在這方面有點欠缺。對於口頭協議這方面來說是沒有充分的證據的,當然對於賣方這只是耍無賴的現象,可是對於買方來說又沒苦於沒有證據,這種現象法院會受理的,也可能會要回宅基地。



總之,房子賣了以後,如果再想要回宅基地的話,這不是按照多少年以後的時間,那應該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如果有了永久性的賣房合同,如果房屋不倒塌,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永遠屬於買方使用。如果沒有賣房合同的話,如果想耍無賴的話,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把宅基地要回,其實這種行為就是不道德的行為,在農村來說是受到道德的譴責的,會受到大眾的輿論,一時的清名毀於一旦。


宗元三農堂


真的與房子賣了那麼多少年,宅基地可以要回來,法院到底受不受理呢?

這個不是法院受不受理的情況,是我們把房子賣了,這個合同是怎麼籤的?

是否指定永久把房子賣了,還是指定賣房子有一定的期限?還是比如說隨著房子的倒塌,再收回的宅基地。


我們要搞清楚,賣房子的合同是怎麼簽約的

大家所知道農村裡面的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但是房子是個人的,財產是允許買賣的

所以針對於賣房子的情況之下,我們應該在合同上面明確的規定,這個時間或者其他的條件限制

不可能把房子賣了,然後永久的就作為他使用的權限。

房子終究有倒塌的一天,那麼倒塌之後這個宅基地依然是你的。


沒有明確的時間,我們不好給出具體的情況

在沒有明確的時間之下,我們還真的不好說出如何去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討論和辯論

比如在農村裡面,一般也賣房子,基本上都是賣幾十年它的使用期限,所以在這幾十年當中你想要回這個宅基地,還是不可能的,因為附著上面的是房子。

所以一定要等到這個權限,期限過了之後,你才有可能收回這個宅基地

比如說你賣的房子,選時間權限是30年,但是它使用了10多年這個房子倒塌了,這個時候你是可以要回這個宅基地的,當這個房子倒塌之後,他這個上面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也就自動銷燬了

那麼宅基地仍然是在你名下的時候,你陽陽可以要回宅基地的使用權。


時間到了,你也可以要回宅基地的使用權。

比如說我們在農村裡面賣了房子,但是這個房子你所簽約的合同是30年,但是30年過去了,房子依然沒事,這種情況之下按照合約,他只有30年的使用權。

當30年的使用權已經過去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按照合同的要求,對方交出房屋和宅基地的使用權。

當然也許每個地方都不一樣,這種情況我們建議還是具體的到法院或者律師所裡面,找一些相關法律專家來幫忙解決一下。


農人莫小道


可以要回,但是準備好挨黑磚的準備,可能會致命。


郝會倉


宅基地一道賣的?賣給同村人?有房子買賣合同嗎?有點複雜,想反悔?,可多方(法院或律師)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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