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土地確權沒有兒子的姓名,有必要再申請補辦嗎?

自然147372206


土地確權,包括承包地確權和宅基地確權兩類,不知道你說的具體是那種。

以前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證)”,包括房產證,上面只登記戶主的名字。為了體現公平、公正,減少家庭內部矛盾和糾紛,土地確權以後,新的證件上,除了登記戶主名字以外,還增加了“共同持有人”一欄,允許填共同受益的家庭成員。只要符合條件,填還是不填、填誰不填誰,由家庭內部成員自己協商確定。


如果你說的是承包地,個人感覺,有沒有兒子的名都無所謂。原因如下:

一是政策規定,承包地以家庭為單位承包,而不是以家庭成員為單位承包。只要家庭存在,承包合同就有效。

二是中央已經明確規定,土地承包期延長到2057年。而且中央還規定,只要是合法獲得的土地承包權,不得以進城落戶為理由收回土地承包權。也就是說,在2057年之前,只有具備兩個條件才能收回你家的土地承包權:1、家庭絕戶;2、家庭主動申請退出或者棄耕。

所以說,至少在2057年之前,無論你家承包地有沒有兒子名,都不會影響你家的土地承包權。2057年以後會不會有影響,現在考慮有點早。


如果你說的是宅基地,個人感覺,只要兒子符合條件,最好把兒子名加上。而且,如果你就一個兒子,最好把兒子名確定為“持有人”,也就是戶主。原因如下:

宅基地是分配給符合條件的個人。符合條件主要包括兩個:1、本村村民;2、一戶一宅。所謂的本村村民,就是要有本村的農業戶口。如果你想把兒子名加上,你兒子首先要符合“本村村民”這個條件。

一是把兒子加到“共同持有人”欄,說明你和兒子共同持有和使用這塊宅基地,你是戶主,兒子是共同受益人。這樣做的好處是:方便將來兒子繼承房子,延續使用這處宅基地。不好之處是:如果你兒子戶口遷出了,將來繼承房子、使用宅基地會受到一定限制。

二是直接把兒子確定為宅基地和房子持有人,也就是戶主。這樣做的好處是:將來,無論你兒子戶口在哪,房子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都不會受到大的影響。尤其是可以規避很多法律風險和矛盾糾紛。但是,這樣做有個前提,就是不能因此造成家庭內部現在就發生矛盾和糾紛。


以上是個人的建議,僅供你參考。


二胡的世界


土地確權過程中,難免會存在漏確權、少確權、多確權等錯確權現象,確權證書發下來後,自己核對,確實存在錯確權和漏確權的,均可向村委會申請更正,重新辦理確權證書。

土地確權沒有兒子的姓名,有必要再申請補辦嗎?

首先,沒有兒子的姓名,屬於少確權漏確權,可以申請更正重新辦證的。

1、根據《土地管理法》及《關於做好土地確權文件工作的通知》中規定,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如何確定?承包戶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新增家庭成員一併作為共有人進行登記,並在備註欄標註與戶主關係,按照國家規範填寫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所以,兒子沒有確權登記是可以申請重新補登記確權的。

2、權利人向村委會申請,填寫變更申請表,村委會拿到土地管理部門變更數據後,重新打印土地確權證書即可。


其次,有沒有必要重新申請補辦。

1、不怕麻煩,能重新補辦當然是有必要的,人證鐵證,證上有個名字放心,免得今後土地權益出現爭議麻煩。

2、不補辦也不影響兒子的合法權益,未登記到兒子名字跟家庭新生人口一樣,在確權證書上規定的土地承包期內,依照《遺產繼承法》子女有依法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承包經營權在承包期內是可以繼承的。不得名字,在承包期內,父母土地也沒有人會拿得走。


總之,有名字總比沒名字好,至少能讓自己放心,沒有名字也不會影響兒子合法權益,不必過於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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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英語有用沒有,有用,這是一個肯定的回答,但不是對所有人都有用,出國留學有用,到外企工作有用,當外人翻譯有用,引進外國先進科技,它是個載體,但不能用高考去強迫所有中國人去學習英語,這樣得不償失,因為太多的學生花費太多的時間去學習英語,而這今後參加工作用不上,對於工人農民沒有用,對於國企的職工沒有用,對於打工者沒有用,對於國內經商的沒有用,學完外語以後能用上的不到1/10,那家長為了孩子能考上大學花在英語上的補課費太多,學生付出了太多的青春,去學習外語,高考是個指揮棒,在高中考大學的時候,可以把外語作為選修課,沒必要把它提升到150分,和語文數學同等重要,他可以跟物理化學地理,歷史政治一樣,在其中任選三科可以學外語,你也可以不選,我們的孩子學習負擔太重了,家長的經濟負擔太重了,教育的目的是為本國發展服務的,我國的教育有必要為外國培養這些英語人才嗎?國人不覺得我們是人才,輸出地是一種悲哀嗎?


颶風140797760


很有必要。

按照現行土地承包法,承包集體土地雖然當時是按人頭分的數量,可是承包土卻是以戶為主體,當你這個戶只要有一人尚在,原來承包的土地就不能變動。如果兒子當時分了土地,那一定要確定其名字在證書中,這個意義就不用再說了,都應明白的。


李萬貴904



夏意冬現


土地確權包括宅基地跟承包地,在我們當地確權的重點主要是針對家庭承包地,如果現在確權沒有加上兒子的名字,問題不大,因為新一輪確權後的年限又是三十年,在這三十年裡確權後的土地始終是你這個家庭所有,至於三十年後,政策怎麼變化就不得而知,所以完全沒必要杞人憂天。


農家八零後


可不要把土地當乾糧,有了土地你會餓的慌!要視土地為草芥,我當了半輩子偽農民,早年的畝產量是其他人的百分之十不到,有時幾畝絕收,別人笑話,老婆罵,後來我加倍努力產量達到了別人的一半,再後來我把地丟了!今天回頭看那時的吊而浪當是多麼的正確。


慕仙學道


應該補辦,到你六十歲以後,農村土地過戶,要過兒子名下,要不等你去世後,你沒有後人,承包地村上收回


秀忠秀


我建議你,最好把家庭新增人口登記在冊,有利於後續三十年平安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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